從「唐宮」到「鄭宅」:香港高官為何屢陷「違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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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 葉靖斯
- Role, BBC中文記者 香港報道
擁有英國特許工程師資格的鄭若驊資深大律師1月6日就任香港律政司司長,但至今她回答最多的問題都與「一地兩檢」、國歌法等政策無關,而是媒體曝出其大宅涉嫌違章搭建的問題。
這座海邊獨立大屋的各種問題引發輿論和政界質疑,鄭若驊承認犯錯,但堅持這是她警覺性不夠高、「工作實在太忙」之故,堅持不會辭職。
違建在香港稱作「僭建」。從2012年競選特首的唐英年曝出違建醜聞,到鄭若驊上任第一天就被曝光,香港的公共輿情顯示,一位從政者的物業有否僭建物已成為了解其為人的指定動作,甚至成為高官的「死穴」和政治炸彈。
在空間狹小的香港,違建問題爭議不小——有新界原居民背景的議員認為違建沒什麼大不了,也有官方學者聲稱,北京已要求港府妥善解決這起違建爭議。業內人士對BBC中文記者評論說,違建在高官以至於普羅百姓之間常見如家常便飯,都是源於「佔便宜」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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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違建風波是怎麼來的?
香港輿論一般界定當前的違建政治風波始於2011年4月,當時特區政府申訴專員公署發表了一份調查報告,批評屋宇署與地政總署對新界村落屋宇違例建築執法不力,其中屋宇署被指沒有對超過60%違建案例採取執法行動。
各大香港媒體繼而對多名高官名下物業開展調查,多名局級官員的私宅被揭發違建,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夫婦也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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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第二把交椅——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於2011年9月底辭職參選下任特首,其位於九龍塘約道的大宅也在2012年2月被媒體揭發有大規模違建,《蘋果日報》更稱違建地庫面積達2400平方英呎(220平方米),是大宅本身的一倍多,內設酒窖、私人電影院等設備。
這座被戲稱為「唐宮」的大宅旋即吸引了境內外媒體租用懸臂吊車來拍攝採訪,一時蔚為奇觀。唐英年公開道歉,但稱其妻子郭妤淺為一切違建行為承擔責任。唐英年最終在特首選舉中敗於梁振英。郭妤淺後來在裁判法院認罪,被處以罰款。
違章建築在香港真有那麼普遍嗎?有公權的人呢?
對於違章建築在香港的普遍程度,2015年4月發表的《審計署署長第64號報告書》則提到:
- 特區政府發展局曾於2001年表示全香港有80萬個僭建物
- 屋宇署2012年12月僱用的顧問公司共發現約 229 萬個懷疑僭建物
2012年12月正是梁振英也被揭發其私宅有違章建築之後。實際上,自2011年申訴專員報告發表後,還有不少前任、現任高級官員被曝不同形式的違章建築:
除了政府官員,建制派、泛民主派均有議員被揭發涉嫌違建,有關建築包括他們的私宅、所屬政團辦事處和所經營業務店鋪。一些娛樂雜誌也在同一時間曝光多名演員、歌手所持有物業的疑似違建物。
違章建築背後到底有哪些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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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的本質其實就是貪著數(佔便宜)。」資深土木工程師黎廣德這樣形容違章建築問題。他也是香港泛民主派議政團體兼智庫公共專業聯盟的政策召集人。
鄭若驊承認她與丈夫潘樂陶資深工程師的相鄰大宅都有違章建築後,屋宇署調查人員到現場勘驗,確認兩座房子各有801平方英尺(74.42平米)和931平方英尺(86.49平方米)的違建面積。
黎廣德對BBC中文評論說:「這些空間,在香港的情況之下,每一尺都很值錢。800尺要補地價的話,那可是幾百萬(港元)。」
在香港制度下,住宅樓宇土地價格與土地契約——相當於中國大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當中所訂之可建最高總樓面面積相互掛鉤,樓面面積增加,意味著土地價值增加,理應向政府「補地價」。
與物業相關的政府收入尚有差餉(公共服務稅)和地租,而計算稅額的依據就是依照面積等資料評定的「應課差餉租值」。香港立法會公民黨籍議員,大律師陳淑莊對BBC中文說:「在計算過樓面面積之後,是能大概計算出每年短付了多少差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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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不光是錢的問題,還是一個公共安全問題。
建築界議政團體思政築覺成員關兆倫對BBC中文說:「比方說有個檐篷,本來是沒有的,你給加建上去,建材隨便用,覺得暫時沒事,但遇上強風塌了下來壓到了人,我們不想看見這種事。」
關兆倫是香港屋宇署認可人士名冊內登記的建築師,也就是具備判別和改正違章建築資格。
他說,違章建築還可能因為遮擋街道日照等,產生公共衛生問題。挖掘地庫或在樓房周邊加建可能影響到地質與山坡結構等。
違章建築在香港如何界定?
香港屋宇署僭建物網站明確記載:「凡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或沒有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的簡化程序而進行的樓宇加建或改動,均屬僭建物。」
該署在發予BBC中文網的覆函中解釋,署方根據香港特區法例《建築物條例》監管位於私人土地上的建築物及相關工程的規劃、設計和建造。署方根據市民舉報等對違建行為採取執法行動,發出清拆令,並檢控不遵從清拆令的人員。
屋宇署僭建物網站列出八類香港常見的違章建築:
- 空調機/冷卻塔的支架
- 檐篷
- 平台構築物
- 天台搭建物
- 劏房(隔斷房)
- 招牌
- 改動建築物結構
- 錯接排水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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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築物條例》,拒不遵從清拆令的違建業主一旦被法庭裁定有罪,可被判處最高一年有期徒刑,並罰款最多20萬港元(2.56萬美元;16.6萬元人民幣)。
地政總署也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針對非法佔用官地(國有土地)行為執法,被法院定罪者可被判處最高六個月監禁。首次定罪單次罰款最高50萬港元,另加依照侵佔行為時長而定每日罰款5萬元;再次定罪單次最高罰款100萬港元,另加每日罰款10萬元。
除了上述刑罰,屋宇署和地政總署還將把清拆令等違章建築執法紀錄加注到相關房產的土地契約當中。這俗稱「釘契」的措施將對轉售物業和申請房貸造成嚴重困難。
高官違建問題反映越懂法越能建?
鄭若驊在被揭發違建之前,外界對其背景所知甚少,甚至她與潘樂陶的婚姻關係也是因為違建問題才為人所知。她在1月10日會見記者時曾說:「我2008年開始買入(大宅)的時候沒在意它有僭建。」
但隨著違建問題曝光,香港媒體也陸續曝光鄭若驊對違章建築問題的認識。除了她本來已經同時具備土木工程師與資深大律師的資格外:
- 她曾擔任發展局《建築物條例》上訴審裁團主席,審理包括違章建築處罰的上訴;
- 她曾與同樣具備特許工程師與大律師雙重資格的蘇國良合著《香港建築法律與實務》(Construction Law and Practice in Hong Kong)一書;
- 曾代表物業買家出庭控告原業主,爭辯賣方出售物業時單元內是否存在非法建築結構,且成功獲法庭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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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專業聯盟的黎廣德對BBC中文網說:「從土木工程師的專業來說,進屋的第一眼就能看見結構的不同、建材的不同、設計的不同,也就會知道哪些建構物是後來加上去的。很容易就看得見可疑之處。」
他說,有心守法的工程師很自然就會馬上召喚認可人士來研究圖則,分辨出哪些是違章建築。雖然鄭若驊並非認可人士,但她的那本著作是許多認可人士的教科書,「換言之,雖然她不是認可人士,但在一定意義上,她是許多認可人士的老師」。
思政築覺的關兆倫說,工程界專業人士一般在業內發展,很少同時修讀法律,除非是為了專門從事工程相關的法律工作。像鄭若驊這樣的雙重資格人士"絶對不普遍"。
曾經主持打擊違建政策的特首林鄭月娥1月11日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說:「我明白社會上對於高官有更高的要求,這是對的……我也明白在這兩三天鄭若驊司長說過的,她真的太忙……也許有人說什麼匪夷所思、難以想像,但如果這是事實,就唯有是事實。」
違建影響仕途嗎?
違章建築在香港有其普遍性,但官員家庭的違建則引發了較大爭議。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對BBC中文說:「因為僭建真不是普通人能做得到的事情,而要是違建能變成合法的話,那麼劏房也是僭建的一種,大家是否能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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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陳淑莊在內的民主派政治人物連日來普遍質疑鄭若驊的個人誠信有明顯問題。黎廣德也說:「我們期望她是個公正不阿,律己以嚴的人,那她才能維護法治。一般的業主,我們不會對他們的道德操守有那麼高的要求。」
在鄭若驊違建事件上,建制派主流一邊在否定大宅出現違章建築問題等同於她的能力有問題,一邊也在質疑其說辭的可信程度。港府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資深大律師上周就在香港電台的時政節目上說,根據目前已披露的文件和信息,「比較難」相信鄭若驊過去10年都不知道大宅有違建。
但也有強硬派親建制人士將曝光高官違建形容為「政治迫害」。代表新界原居民力量的立法會獨立議員何君堯就在其Facebook 直播中說:「香港地窄人多,沒有人願意把自己的房子變成危樓,故意拆個亂七八糟……誰都想改善自己的(居住)環境,如今有很多事情都是『逼上樑山』、『逼虎跳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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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違建問題能解決嗎?
顧名思義,違章建築是違反法律規章的行為,與執法的關係密不可分。然而,面對將近230萬個僭建物,根據屋宇署給BBC中文網的覆函,負責執法的專業與技術人員只有「600多名」,而且打擊違建只是「屬於他們就樓宇安全及維修的各個執法範疇所進行的整體職務的一部分」。
在黎廣德眼中,讓違建問題在香港如此普遍的其中一個原因,其實是法律的自相矛盾,把不同類別的違章建築「混為一談」:「一方面我們確實需要嚴謹的條例,但嚴謹得來也得分清楚哪些是影響安全的,哪些是不影響安全但影響環境的,哪些是不影響安全也不影響環境的。」
「沒把僭建物的輕重分類、罰則分類,以至於產生第二個問題:執法非常參差。」
這個看法與何君堯的看法有相似之處。何君堯在其網上直播中說,《建築物條例》老化,並指責即便向政府遞交改建圖則都只會被駁回,結果「迫人犯罪」,應當予以疏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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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兆倫並不認同這種說法。他說香港人口密度高,以高標凖去衡量違建問題有其必要性,而且特區政府已透過「小型工程」政策來加快改建審批。再者,現有法律下只要業主遵從清拆令拆卸違建,就無須受刑事起訴。
他認為屋宇署應尋求更科學的方法來甄別清拆違建物的緩急先後,取代目前分區巡查制度。在人手緊缺的環境下,可以考慮把巡查工作外包,「外面一些測量師樓甚至學府都可以幫忙」。
然而,在當下的香港,消除違建、清理有違建的官員、降低外間對違建問題的關注度等各種矛盾交織,一時半刻,難以排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