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涉虐待印尼女佣雇主有罪

罗允彤在香港湾仔法院大楼外(8/1/2015)

图像来源,REUTERS

图像加注文字,法官表明将判处罗允彤即时监禁,但押后判刑。

香港一家初级法院裁定,印尼女佣厄维阿纳·苏利斯泰宁斯(Erwiana Sulistyaningsih)的44岁原雇主罗允彤袭击、恐吓与拖欠工资等18项罪名成立。

23岁的厄维阿纳去年1月初离开香港时遍体鳞伤,直到返抵印尼后才听从同乡的劝谕报警求助。案件曝光后引起香港、印尼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香港区域法院星期二(2月10日)裁定,罗允彤被起诉的18项控罪成立。法官不批准被告人取保侯判,押后至2月27日判刑。

来港旁听的厄维阿纳在法院大楼外表示对判决感到高兴,并说香港法院还她公义。据报道,她走出法庭后即时跪下祷告道谢。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也欢迎法院的裁决,并强调港府不会容忍违法行为,裁决说明香港雇主必须善待外佣。

国际特赦组织则说,这次裁决是对港府保障外劳政策失败的“确凿控诉”,港府早应透过立法阻止“可怖的虐待”和剥削。

厄维阿纳(中)走出香港湾仔法院大楼(10/2/2015)

图像来源,REUTERS

图像加注文字,厄维阿纳(中)认为香港法院还她一个公道。

“难逃牢狱”

罗允彤被起诉的20项控罪牵涉三名女佣。法官裁定其中涉及厄维阿纳与Tutik Lestari Ningsih的18项控罪成立,涉及另一名女佣Nurhasanah的两项控罪则不成立。

有罪的指控包括“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普通袭击”和“刑事恐吓”等六项公诉罪,以及拖欠工资、没有给予放假等10项传票罪。

去年12月开审时,厄维阿纳赴港出庭作供,忆述在罗允彤家中任职期间如何被被告人以衣架等物件虐打,以及被告人如何没有给予足够食物,让她长期吃不饱。

主审法官胡雅文(Justice Amanda Woodcock)回应了辩护律师在庭审期间质疑厄维阿纳为何一直没有反抗,也没有逃跑。

法官说,考虑到厄维阿纳一家务农,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背景,加上一直只被教导将来成为家佣,法官认同厄维阿纳被雇主锁在家中的时候仍然相信自己被雇主监控着,也相信被告人恐吓会伤害自己父母会付诸行动,因此即便到了机场离境也不敢报警。

法官还认定,厄维阿纳不会陷害雇主。

胡雅文法官下令罗允彤支付拖欠厄维阿纳将近2.9万港元(3740美元;2.33万元人民币)的工资,并表明以其犯罪的严重程度,即时送监服刑将是无可避免。

法官将在听取心理报告和精神状况报告后,于27日判刑。这意味着罗允彤要在羁留所度过春节。

(撰稿/责编:叶靖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