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涉虐待印尼女佣雇主有罪

羅允彤在香港灣仔法院大樓外(8/1/2015)

圖像來源,REUTERS

圖像加註文字,法官表明將判處羅允彤即時監禁,但押後判刑。

香港一家初級法院裁定,印尼女佣厄維阿納·蘇利斯泰寧斯(Erwiana Sulistyaningsih)的44歲原雇主羅允彤襲擊、恐嚇與拖欠工資等18項罪名成立。

23歲的厄維阿納去年1月初離開香港時遍體鱗傷,直到返抵印尼後才聽從同鄉的勸諭報警求助。案件曝光後引起香港、印尼和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香港區域法院星期二(2月10日)裁定,羅允彤被起訴的18項控罪成立。法官不批准被告人取保侯判,押後至2月27日判刑。

來港旁聽的厄維阿納在法院大樓外表示對判決感到高興,並說香港法院還她公義。據報道,她走出法庭後即時跪下禱告道謝。

香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也歡迎法院的裁決,並強調港府不會容忍違法行為,裁決說明香港雇主必須善待外佣。

國際特赦組織則說,這次裁決是對港府保障外勞政策失敗的「確鑿控訴」,港府早應透過立法阻止「可怖的虐待」和剝削。

厄維阿納(中)走出香港灣仔法院大樓(10/2/2015)

圖像來源,REUTERS

圖像加註文字,厄維阿納(中)認為香港法院還她一個公道。

「難逃牢獄」

羅允彤被起訴的20項控罪牽涉三名女佣。法官裁定其中涉及厄維阿納與Tutik Lestari Ningsih的18項控罪成立,涉及另一名女佣Nurhasanah的兩項控罪則不成立。

有罪的指控包括「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普通襲擊」和「刑事恐嚇」等六項公訴罪,以及拖欠工資、沒有給予放假等10項傳票罪。

去年12月開審時,厄維阿納赴港出庭作供,憶述在羅允彤家中任職期間如何被被告人以衣架等物件虐打,以及被告人如何沒有給予足夠食物,讓她長期吃不飽。

主審法官胡雅文(Justice Amanda Woodcock)回應了辯護律師在庭審期間質疑厄維阿納為何一直沒有反抗,也沒有逃跑。

法官說,考慮到厄維阿納一家務農,沒有接受高等教育的背景,加上一直只被教導將來成為家佣,法官認同厄維阿納被雇主鎖在家中的時候仍然相信自己被雇主監控著,也相信被告人恐嚇會傷害自己父母會付諸行動,因此即便到了機場離境也不敢報警。

法官還認定,厄維阿納不會陷害雇主。

胡雅文法官下令羅允彤支付拖欠厄維阿納將近2.9萬港元(3740美元;2.33萬元人民幣)的工資,並表明以其犯罪的嚴重程度,即時送監服刑將是無可避免。

法官將在聽取心理報告和精神狀況報告後,於27日判刑。這意味著羅允彤要在羈留所度過春節。

(撰稿/責編:葉靖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