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憲章遺產(四):歷史意義

    • Author, 梅爾文·布萊格(Melvyn Bragg)
    • Role, BBC廣播4台(Radio 4)歷史文化節目主持人

編者按:今年是標誌著英國走向憲法政治的大憲章800週年。 英國廣播公司與英國下議院和上議院合作,在1月20日推出「民主日」專題討論。邀請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士聚集一堂,探討全球民主發展的過去和現狀,並展望民主的未來。

為此,BBC廣播第四台也特別製作了一個四集系列節目《大憲章遺產》。BBC中文網在此也發表該節目內容的中文版,讓大家了解英國憲政發展的歷史和影響。您如果對該節目有任何反饋的話,也歡迎您用下面的表格留言,發表您的看法。

在那個納粹德國迅速崛起,給世界和平構成主要威脅的年代,鮑德溫認為一份700多年前簽署的文件仍能被用來抵禦暴君和獨裁者實在令人驚嘆。

圖像來源,Getty

圖像加註文字,在那個納粹德國迅速崛起,給世界和平構成主要威脅的年代,鮑德溫認為一份700多年前簽署的文件仍能被用來抵禦暴君和獨裁者實在令人驚嘆。

1935年7月4日,英國首相斯坦利·鮑德溫(Stanley Baldwin)向議會上下兩院發表了一次演講,慶祝喬治五世國王加冕25週年。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鮑德溫選擇稱讚削弱王權的大憲章作為其賀詞的開場白。

在那個納粹德國迅速崛起,給世界和平構成主要威脅的年代,鮑德溫認為一份700多年前簽署的文件仍能被用來抵禦暴君和獨裁者實在令人驚嘆。

但是,大憲章並不是一般的法律文件。它已經成為一個神話,一種理念。

在無數次反叛、起義和爭取自由的運動中,人們引用大憲章的方式是激進的。

大憲章在英國內戰時期、美國建國和世界各地的民主國家建立過程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也是英國議會的生命線。

大憲章光在13世紀就經歷了好幾個版本,最初版本充滿了有關泰晤士河魚偃、外國移民和寡婦權利的法律條文。從表面上看,這樣一個法律文件能夠成為個人自由的巨大圖騰似乎很奇怪。那麼,現代版的大憲章是如何演變出來的呢?東英吉利大學中世紀歷史教授尼古拉斯•文森特(Nicholas Vincent)說:

「我認為,大憲章的很大一部分已經成為歷史檔案了。其中的許多法律條文早在13世紀晚期就與現實脫節,不再適用了。但那些具有圖騰意義的條款,例如有關破壞司法公正的條款,有關執法不公的條款,有關有權自由裁定的條款,有權依法裁定的條款等等仍然十分重要。儘管大憲章的許多具體條款已不再適用,但它仍是一個偉大的自由憲章。它的基本原則仍然具有巨大的影響力。」

1215年6月15日,約翰國王與反叛貴族在溫莎附近簽署大憲章的雛形《男爵條款》。
圖像加註文字,1215年6月15日,約翰國王與反叛貴族在溫莎附近簽署大憲章的雛形《男爵條款》。

文森特還說,在整個17、18和19 世紀,儘管許多英國人從未讀過大憲章,但他們卻把大憲章視為英國的一個代代相傳的寶藏。在17世紀,大多數與國王作對的反叛人士從未讀過約翰國王簽署的大憲章最初文本。但他們懂得很久以前就有不成文的封建規定,庶民可以起來反對君主。而大憲章則是從法律上進一步印證了這一古老的傳統。

英國作家、保守黨歐洲議會議員丹尼爾•漢南(Daniel Hannan)說:

「大憲章的精華之處就是法律凌駕於政府之上。法律已不再是國王或酋長的意願。在他們之上的是你無法看見、聽到、觸摸和品嚐的東西,就是這個東西控制著國王和國王之下的臣民。它就是讓統治者不能為心所欲地制定法律,這是確保我們所有人的自由的基石。約翰國王在簽署大憲章之後不久就試圖將其推翻,他的兒子即位後也曾嘗試過,但兩次都印證了司法制度大於王權。這就是為什麼說大憲章對我們的議會傳統具有直接的影響。我們的議會傳統與許多歐洲大陸的不同在於它不僅維護了多數規則,還把代議制政府視為對個人自由的擔保。」

從歐洲到北美、從澳大利亞到印度,大憲章對世界各地的民主擁有很大的影響。但是,沒有一個國家能像美國那樣把大憲章消化的如此徹底。自從18世紀美國建國之初,大憲章就處於美國憲法思想的核心。

但倫敦大學學院的現代與當代歷史系榮譽退休教授凱瑟琳·伯克(Kathleen Burk)認為,大憲章對美國的影響比那個時候還要早。她說:

「大憲章從一開始就對美國歷史具有重大的影響。因為美洲大陸的第一個殖民地是在弗吉尼亞。而弗吉尼亞憲章是由愛德華·庫克爵士幫助起草的。庫克是極力推崇和兜售大憲章理念的領導人之一,在他看來大憲章是英國司法的精華和基石,比任何法律文件都重要。」

大憲章只有兩個條文還保留在現今的法典裏。我們也許不應該感到驚訝,除了中世紀的歷史學家以外,很少有人記得大憲章的原文裏寫的是什麼,或者它與我們今天認為理所當然的自由有多大的聯繫。我們對這一點可能不應該感到奇怪。事實上,許多常常與大憲章有關的權利從來沒有出現在其中。

今年是大憲章誕生800年,人們正在通過舉辦慶祝活動、展覽和製作廣播電視節目來紀念這一重要文件。對許多英國人來說,這是歷史上最關鍵的文件。但是,1953年在大憲章誕生地蘭尼美德(Runnymede)修建紀念碑的並不是英國人,而是美國人(美國律師協會)。美國人對大憲章的關注似乎遠遠勝過英國人。英國作家、保守黨歐洲議會議員丹尼爾·漢南(Daniel Hannan)分析說:

「1687年,第一版大憲章出版。好幾個州都要求把大憲章融入他們的州憲法裏。美國第一屆立憲會議就明確提及大憲章。美國建國先驅們並沒有把自己視為激進的革命志士,而是與英國國內的保守派一樣,想要維護英國的司法系統,只不過是他們把大憲章這個老古董升華到一個全新的境界。」

倫敦大學學院的現代與當代歷史系榮譽退休教授凱瑟琳•伯克說:

美國第一任總統喬治·華盛頓。

圖像來源,Getty

圖像加註文字,美國第一任總統喬治·華盛頓。

「許多美國建國領袖都是律師出身,他們把庫克解釋的大憲章作為英國法律系統的延續,也把它視為這個包括總統制的新國家的立法基礎。有一個問題是大憲章本身與美國憲法之間究竟有多大的直接聯繫?這裏所說的是1791年《權利法案》之前的美國憲法。最直接的就是憲法第一章裏有關所有州統一重量和衡量方法的法律條款。而在大憲章中也有在英國全國統一重量和衡量方式的法律條款。」

不僅在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這些同英國有著直接歷史聯繫的國家,大憲章的影響力已經遍及世界各地。但其向全球的推廣的過程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倫敦大學皇家霍洛威學院歷史學教授賈斯廷•錢平(Justin Champion)說:

「英國憲法專家曾幫助印度制定他們自己的憲法,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把大憲章作為立法基礎。不過,他們對大憲章闡述的傳統的自由如何在一個多種族的國家裏體現遇到一些敏感問題,帝國給殖民地太多的權利是否也會帶來一些問題。所以,有時原則與現實實踐也是有矛盾的。最近幾年,墨西哥的農民甚至引用大憲章來對付當地的腐敗政府。即便在中國,大憲章也被翻譯成中文,一些文化活動也被冠以『憲章』來舉行,不論這是不是具有政治含義,大家都在推崇大憲章,而不是把它視為一種西方專有的民主。他們可以在不被指控搞資本主義的情況下引用一些大憲章的成份。」

大憲章成了一個全球現象,但它起源於此。我想像不出世界上還有哪個國家會為所有人的司法權利奮鬥了800年。大憲章引爆了議會民主,它維護了個人財產,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確保了言論自由。它像一條巨大的河川流過我們的制度、我們的歷史、我們的文化。

(編譯:尚清/責編: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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