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圖冤案:內蒙古處分27人 父母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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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蒙古自治區當局公布對呼格吉勒圖冤案辦案人員的處理結果,27名辦案人員絕大多數被中共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與行政記過、記大過處分。
官方新華社報道,被處分的包括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王智等11名警方人員,呼和浩特市檢察院檢察長文達等七名檢察人員,以及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刑一庭庭長梁國裕和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院長張鳳儀等八名法院人員。
另外,時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另案處理。消息人士去年4月對BBC中文網表示馮志明已被「雙開」,但中共呼和浩特市紀委其後透過新華社否認。
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尚愛雲星期一(2月1日)在社交媒體上表示,這個處理結果讓他們「徹底失望」。
家屬們透過新浪微博認證賬戶「呼格吉勒圖父母」發帖說:「今天,對造成呼格冤案的27人追責進行了公布。我們真沒想到會是這樣一個追責結果。這就是對社會一個交待嗎?在依法治國的今天。人命關天就一個處分而已。根本沒有起到任何警示作用。處分太輕,責任不明,輕描淡寫。這就是追責到底?」
尚愛雲其後對《北京青年報》說,得知消息時,自己氣得渾身發抖,接受不了。
尚愛雲說:「我們從始至終並非想要追責所有的辦案人員,只是希望起碼能對那些主辦人員比如那些對呼格嚴刑逼供的人、造假的人,有個明確的法律責任認定。」
「我真的擔心,這種浮皮潦草的追責,能讓當年那些辦案人員認識到錯誤嗎?連責任都沒追究到位,以後他們能盡力去辦好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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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訝異
呼格案處理結果公布後,社交媒體上幾乎一面倒的質疑當局的決定。
美國民間組織人權觀察的中國部研究員王松蓮在Twitter上形容這是「中國特色的追責」。她說:「對一個18歲的青年施以酷刑後枉法冤判後處死,只換來個內部處分!」
北京知名律師陳有西也在新浪微博上說:「冤案反座,真不如封建法。這種輕打輕拍,不如不追究。刑訊逼供和玩忽職守今後會更烈、更肆無忌憚。」
江蘇蘇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周永坤質問:「有沒有刑訊逼供?如果有,如此嚴重的犯罪行為怎麼沒有一人坐牢?這就是在冤主多年追責下才有的結果!」
其他網民也表達了對處理結果的不滿和對呼格吉勒圖家屬的同情。遼寧網民「永遠的陽光小屋」說:「一起感受下,當年呼格吉勒圖被押複刑場執行槍決時的心理感受,他對這個世界能想說些啥?又能說些啥?」
吉林長春網民「蒲公英」問:「說好的『玩忽職守』罪呢?一伙公職人員合謀害死無辜的平民百姓,最後開個茶話會,互相黨內警告就過關了?公家的凳子還照坐不誤?說什麼好呢?說『呵呵』吧。」
事發於1996年,呼和浩特18歲紡織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一起姦殺案兇手,法院在案發後61天內完成一審和終審,並對呼格吉勒圖執行死刑。
2005年,趙志紅因多起強姦殺人案落網,其後並堅稱自己是「呼格案」真兇。呼和浩特中院於2006年11月對趙志紅系列案件開庭一審,但趙志雄招認了10起案件,公訴機關卻只起訴九起,唯獨漏掉了「4·9」女屍案,此舉遭到了被告人本人質疑。
自此,趙志紅案一直休庭,期間媒體爭議不斷。而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夫婦則多次上訪,要求為兒子翻案重審。
最終,內蒙古高級法院2014年11月宣佈重審,12月中裁定呼格吉勒圖無罪,並向趙志紅追加起訴「4·9」女屍案的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
呼和浩特中院去年2月9日裁定趙志紅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罪成立。趙志紅不服上訴,內蒙古高級法院於4月30日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
(撰稿/責編:葉靖斯)

網友反饋
「只能說明共產黨現在還沒有那麼大的決心和能力去辦這些事。辦了之後的民意輿論甚至可能倒向沒人想看到的那一面。有的時候感覺這樣不好那樣不公,事實也是如此,但社會動蕩之痛不是幾個人來承受的。」
——這段話說得很有道理,很像黨媒的風格。但是對於此案這樣的處理結果,那些天天高喊依法治國,夜夜做著中國夢的高管們是怎麼想的呢?失信於民是大忌啊。
只能說明共產黨現在還沒有那麼大的決心和能力去辦這些事。
辦了之後的民意輿論甚至可能倒向沒人想看到的那一面。
有的時候感覺這樣不好那樣不公,事實也是如此,
但社會動蕩之痛不是幾個人來承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