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高院開審趙志紅系列姦殺案上訴

圖像來源,Other
中國內蒙古趙志紅系列姦殺案今年2月以死刑判決結束一審後,其上訴案在內蒙古高級法院開庭審理。
趙志紅此前被法院認定在呼和浩特與烏蘭察布兩地犯下謀殺、強姦、搶劫等罪行22起,當中包括1996年呼格吉勒圖冤案。
呼和浩特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趙志紅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趙志紅提出上訴,內蒙古高院星期二(4月14日)早上進行二審,約兩小時後結束法庭調查階段,並宣佈休庭。
中國媒體指出,群眾普遍期待呼格吉勒圖錯案的追責程序盡快展開,揭開其蒙冤真相。
中新社引述法院此前指派給趙志紅辯護的律師說,趙志紅依然承認自己是呼格吉勒圖冤案的真兇,而其一審的最後陳述曾提到自己希望重新做人,透露出被告人的求生心理。
趙志紅以其有自首、立功情節為由,要求從輕處罰。一審判決則指出,趙志紅主動供述犯罪事實屬於坦白情節,不構成自首和立功。
而在星期一的二審過程中,據內蒙古高院在其認證微博「北疆法聲」發佈的通稿所稱,辯護人提出一審的其中三起控罪證據不足,檢察機關則認為一審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法院的聲明並未說明何時再次開庭。
纏繞十九年

圖像來源,XINHUA
1996年,呼和浩特18歲紡織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一起姦殺案兇手,法院在案發後61天內完成一審和終審,並對呼格吉勒圖執行死刑。
2005年,趙志紅因多起強姦殺人案落網,其後並堅稱自己是「呼格案」真兇。呼和浩特中院於2006年11月對趙志紅系列案件開庭一審,但趙志雄招認了10起案件,公訴機關卻只起訴九起,唯獨漏掉了「4·9」女屍案,此舉遭到了被告人本人質疑。
自此,趙志紅案一直休庭,期間媒體爭議不斷。而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夫婦則多次上訪,要求為兒子翻案重審。
最終,內蒙古高級法院去年11月宣佈重審,12月中裁定呼格吉勒圖無罪,並向趙志紅追加起訴「4·9」女屍案的故意殺人罪和強姦罪。呼和浩特中院今年2月9日裁定他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罪成立。
在「呼格案」宣佈重審後,內蒙古媒體12月底傳出消息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帶走調查。馮志明就是當年的專案組組長。
今年3月中國全國兩會在北京舉行期間,內蒙古高院院長胡毅峰表示,對「呼格案」原辦案人員的取證工作正在展開,如果發現有違規問題,將追責到底。
(撰稿:葉靖斯 責編:蕭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