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星二審立案 訴東莞訴訟獲受理

冀中星
圖像加註文字,冀中星案二審將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山東訪民冀中星的辯護律師劉曉原星期一(10月28日)披露,東莞法院受理了冀中星訴東莞市政府一案。

同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佈對冀中星因爆炸罪被判刑六年一案的上訴予以立案受理。

劉曉原星期一早晨發佈微博稱:「今天收到東莞中院快遞,冀中星起訴東莞市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法定職責一案在十月二十五日受理。此前,冀中星在八月一日向東莞市政府遞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要求公開其控告的毆打致殘案複查結論。7月20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爆炸案發生後,東莞市政府召開會議並成立專案組說要對毆打致殘案進行複查。」

而在此前一天,劉曉原接到廣州中級人民法院的通知,稱對冀中星起訴廣東省公安廳一案不予受理。

爆炸

來自山東的冀中星指控東莞治安隊員在2005年將他毆打致殘,導致下肢癱瘓。而東莞方面此前一直堅持他是因事故致殘。

冀中星今年7月20日在北京首都機場散發傳單表達訴求,在遭警員阻止後以自製爆炸物相威脅,隨後爆炸物爆炸,導致他左手嚴重傷殘。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在10月15日以爆炸罪將他判刑六年。

冀中星的代表律師劉曉原在8月分別要求東莞市政府以及廣東省公安廳公開對冀中星是否遭毆打致殘調查的結果,但至今未獲任何信息。

劉曉原在冀中星一審被判罪後分別對東莞市政府和廣東省公安廳提出訴訟,指責這兩個機構未履行信息公開法定職責。

(撰稿/責編: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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