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民冀中星機場引爆炸彈案在北京開審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星期二(9月17日)公開審理山東訪民冀中星爆炸案。冀中星當庭否認故意引爆爆炸物。
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網事」發佈消息說,法院於上午9時開庭。公訴機關當庭播放了案發現場監控錄像的視聽資料。
冀中星當庭稱他不是故意引爆,是過失行為。案發當天,當機場民警到達後,他怕民警搶手裏的爆炸物,所以把爆炸物倒了個手,之後就發生了爆炸。現在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
檢方認為,冀中星法制觀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確處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應當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冀中星因身體原因由法警用移動病牀推入法庭。冀中星的父親、哥哥、妹夫和其他親屬共5人旁聽了案件庭審。
代表冀中星的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在微博發佈消息稱,朝陽區法院今天上午9時開庭審理冀中星爆炸案。
劉曉原說:「庭審9點開始,11時30分結束。我作過失爆炸辯,但因沒造成其他人死亡、重傷或財產重大損失,不應追究過失爆炸罪刑事責任。」
他早些時候表示,「辯護律師認為,冀中星在機場散發上訪材料後拿出爆炸物,是為了引起社會對他毆打致殘案關注,在放下爆炸物時不小心引爆,屬於過失爆炸」。
劉曉原8月30日曾在微博上表示,起訴書稱,冀中星法制觀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確處理。但他認為,冀中星在被毆打致殘後,知道報警處理,法制觀念不淡薄;警方不作處理,他委托律師訴訟,法制觀念不淡薄。
劉曉原還說,07年至08年冀中星到北京上訪,沒有過激行為,法制觀念不淡薄。在救濟途徑走完後,法制觀念才變淡薄,這個過程長達8年。
(撰稿:蕭爾 責編: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