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任命争议:梁智鸿冯敬恩表态不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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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否决陈文敏副校长任命争议持续,受批评的港大校务委员会主席梁智鸿与学生会会长冯敬恩均表态不会退出校委会。
支持陈文敏的港大校友促请梁智鸿与否决陈文敏任命的校务委员辞职,梁智鸿星期天(10月4日)说,他看不到请辞的理由,但尊重他人意见。
另一方面,冯敬恩因为披露多名校委反对陈文敏任命的原因而被批评违反保密纪律,冯敬恩星期天回应媒体说,他作为学生民选代表,“只能是同学让我走”。
陈文敏任职港大法律学院院长期间是“占领中环”堵路抗议发起人之一戴耀廷的直属上司。路透社引述港大校长马斐森(Peter Mathieson)称,他不能排除反对陈文敏的压力源自北京。
据香港媒体报道,数十名港大校友星期天到港大校园集会,谴责校委会否决陈文敏的副校长任命,并批评校委会以保密机制作掩护,决策过程“黑箱作业”。
港大法学院则发表声明,反驳9月29日会议上校委对陈文敏的“不公评价”,强调法学院同僚对陈文敏的尊重“乃基于他在法律学院所展现的优秀领导及管理才能”,其学术成就“获国际承认”。
各方相互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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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中文网记者取得的声明全文开首指出,港大法学院是根据“其中一位委员披露”的质疑而作出反驳。以学生会会长身份担任当然委员的冯敬恩是在会后唯一一位披露了这些会议内容的校委。
冯敬恩星期天出席香港电台的电视直播论坛时被同场的港大教育学院教授李辉批评其违反校委会的保密原则,并说以冯敬恩的社会阅历,“公义超出你们的认知范围”。
李辉还评论陈文敏的学术成就说:“我有利用Google做研究,我发觉他(陈文敏)的引用率是很低的。我们根据学术界全球最权威的影响因子(impact factor)来计算,陈先生平均每年的影响因子是0.0038。”
“他从事高等教育、学术研究21年,我2000年才刚开始,刚刚15年的教龄,我的平均影响因子是0.05多,我是200倍于他。”
先后在北京师范大学与港大就学的李辉主要研究范畴为幼儿教学。他在7月底的校委会会议遭冯敬恩等学生冲击后发表文章,批评学生行为与文革时期的红卫兵无异。
李辉还在文章中对陈文敏说:“港大共有10个学院,法律学院只是十分之一。但是,仅这一小部分,你也没曾管理好。”
“你没有博士学位,没有真正的学术建树,我们都可以理解。但是,你在任法律学院院长时,带头鼓励‘占中’,捐款处理不当,既破坏了法治,又违反了校规。这令我们很难接受。我们实在难以相信你有资格或者还有颜面担任副校长。即使你侥幸当上,又当如何服众?”
港大法学院的声明说:“陈教授一向被公认为香港公法及人权法方面的著名学者。陈教授在任院长期间,亦不遗余力地去推动和加强港大法律学院与中国内地及海外大学的学术交流与联系。而法律学院更于他在任院长期间在世界大学QS排名中名列前茅。”

图像来源,BBC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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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还重申,陈文敏是目前唯一一位获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委任的名誉资深大律师,“这印证他在香港法律界的崇高地位”。“基于其愿景、领导才能、操守及对法律教育的热情,尤其是基于他过人的能力,陈文敏教授被委以港大法律学院院长此重任。我们曾有幸得他掌舵。”
冯敬恩则回应李辉的话说,他的诚信是在于对自己的选民负责,这次违反保密原则的做法并不存在公义与诚信的对立。
至于校委会会否对其作出惩处,冯敬恩说:“我是同学选进去的,要我离开,我的理解是只能让同学叫我走,我不认为校委会有权力要我走。”
但是他也认为,校委会将利用其“铁票”将他逐出校委会。
冯敬恩与支持陈文敏任命的一些港大校友认为梁智鸿作为校委会的唯一发言人,应当就任命争议作公开交代,现在不公开交代就是失职,应当下台。
梁智鸿回应说,他担任主席以来处事公正,不明白为何要辞职。
“我尊重任何人提出任何意见,但我看不到有任何理由,在这阶段,我为什么要离开我一直想服务的机构。”
他强调,校委会否决陈文敏任命的决定是经过详尽和理性的讨论后得出,每一名校委都是港大的“信托人”,投票不受他人压力和影响。
(撰稿/责编:叶靖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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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馈
政治應遠離校園,這是普世遵從的價值觀。個別的學者願意從政,這是他個人的自由意志。學校,公器也。Politician不應把學校視做私人的政治資源。英國的費邊社舉世聞名,而費邊社選擇和英國的工會結盟形成今日眾所周知的工黨。個人的看法是熱中政治,就應參與選舉,接受選票的檢驗,而非厚顏留在校園內。
侯以德, 中國台灣省雲林縣斗六市鎮南里武陵街46號6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