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国环保加带刑责举措恐面临挑战

黄浦江死猪
图像加注文字,黄浦江发生死猪放水流的事件,据称原因是冻死猪太多无法处理,所以抛弃河中。

中国司法部门对环境污染的处罚作出了新的解释,未来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人可能会被判处徒刑。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作出解释,解释内容主要重点是处罚可加带刑期。

例如未来造成水源中断12小时以上、疏散移转群众5000人以上、致使30人以上中毒的污染事件责任人将可被判刑。

中国环境与公众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环保界对此解释是表示欢迎的,但是未来在执行的时候,可能还是会出现困难。

马军表示,这个解释的方向是“积极正面”,因为过去就是罚则太轻,很多企业宁可缴纳罚款也不重视环保措施。

他形容,因为造成环境污染而裁定的罚款,许多时候“数额之低是难以想象的”。

故而对造成污染的企业而言,照马军的看法,就是因为如此所以不能起到震慑作用。

而且罚款部分还是封顶的,他举例康菲石油在渤海造成污染、中石化污染松花江,造成的损失可能是数十亿,但是罚款却是100万元人民币。

然而在西方,企业如果造成污染,赔偿的金额和处罚的金额时常是非常惊人的。

马军认为,在有了新的解释之后,各地的法院应该要用新的看法来受理案件,例如让受害的个人可以较为容易地提出诉讼、寻求赔偿。

他表示,现在地方环保单位执法的时候,很容易受到压力。到了法院,法院也时常受到来自地方政府的压力,导致执法成效不彰。

马军认为,这些问题是在司法部门作出新的解释之后,所要面临的挑战。

中国在过去30年追求快速经济发展过程当中,造成了许多污染,但是近年来中国政府也开始重视有关环境污染的问题。

不过教育和执法仍是中国当局打击环境污染行动中较弱的一个部分,例如前不久还出现了将死猪抛弃河流中的重大人为污染事件。

此外,追求经济先于环保的观念,也使得许多立意良善的环保措施反而变得窒碍难行。

(撰稿:威克,责编: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