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投稿:我是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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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年第二周起,「我是查理」成了西方世界使用頻率最高的一個口號。起因是三名衣著「聖戰」服飾的持槍蒙面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闖入了法國知名諷刺雜誌《查理周刊》辦公室,以該雜誌編輯和漫畫家們「侮辱先知、褻瀆宗教」為由槍殺了他們。 這是巴黎這座犯罪率極高的城市幾十年未遇的恐襲。
縱觀西方,無論左右,多數人譴責這一行為,並舉行了聲勢浩大的「我是查理」主題的遊行,呼籲保衛言論自由的價值觀。而在中國相當數量的人對此並不認同。很多人給出的理由看上去也很合理:該雜誌社諷刺其它宗教的先知在先,這樣的行為不值得提倡。
而一位名叫李春曉的作者一篇《我不是查理》的文章也在微信等平台大量轉載。作者認為,《查理周刊》作為「娛樂雜誌」「廉價消費包裝」了一些話題,充滿了誇張和歪曲,「我是查理」運動所維護的其實「只是娛樂致死的消費主義」,是一種護短行為。
我理解該作者的想法,我也很不喜歡諷刺宗教,但我仍然願為《查理周刊》說幾句:首先,這個周刊並不是「娛樂雜誌」,這是一部法國極左翼的政治諷刺雜誌,創辦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那時,受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影響,左派學生在巴黎舉行了以「五月風暴」為代表的大規模遊行,矛頭直指總統戴高樂。《查理周刊》的前身因諷刺戴高樂被停刊,編輯們於是辦了這部《查理周刊》(Charlie Hebdo),表面上取自《花生漫畫》人物Charlie Brow,實則和戴高樂(Charles de Gaulle)名字的諧音類似。
如果多看看這本雜誌的卡通,會發現它有強烈的反種族主義、反資本主義、反宗教神權主題,繼承了左翼政治的一貫作風。(這次被殺的幾名畫家,有的已年過古稀,是學生運動那一代人)。
該雜誌攻擊挖苦的對 像除了政客(如法國和俄國的總統)就是神權人物 (如教宗)。它既不會去諷刺窮人,也不開種族主義玩笑。而且其中一幅涉及先知的漫畫描繪的是一個恐怖分子綁架了先知,先知說:「我是伊斯蘭先知!」恐怖分子說:「不, 你是異教徒。」-------這幅漫畫其實傳遞的一個強烈信息恰恰是:恐怖分子不能代表伊斯蘭,恐怖分子綁架了正統伊斯蘭。
《查理雜誌》是否「廉價消費和包裝」了一些話題呢? 該雜誌社2011年因為諷刺北非伊斯蘭政黨和伊斯蘭教法,已經被燃燒彈 襲擊過一次,在狼藉的襲擊現場,編輯Stéphane Charbonnier說他「寧願站著死,不願跪著活」(今年襲擊他是死者之一)。該雜誌社的工作人員們平時收到各種死亡威脅,可仍繼續寫作,因此他們並不是像很多人 所說的那樣在廉價地消費偏見。
既然這是一本諷刺雜誌,根據辭典對諷刺的定義,它就是一種用「拙劣或戲劇性的模仿、類推來暴露對象的矛盾或缺點,通常採用誇張或反諷的方式,產生幽默效果」的文學形式。李春曉指出《查理周刊》「幽默的格調並不高、不惜擴大範圍地歪曲」,可是,這正是諷刺這一種表現形式的特點。
法國自大革命後,政教分離,廢除褻瀆宗教罪,人人有權諷刺宗教-----在非宗教信徒看來,一切宗教所崇拜的聖人與神明都是虛構的或者是有爭議的歷史人物。 他們在宗教裏的神聖不可侵犯的光環在世俗社會裏是不存在的。況且看過查理漫畫會發現,它諷刺的不是宗教的神學理論,而是宗 教對政治的染指、對世俗社會的壓迫以及宗教權威人士的不檢點行為。
《查理周刊》出版了冒犯伊斯蘭先知、天主教教宗的相關漫畫,只是擺在報亭裏銷售,既沒有帖在清真寺或教堂的牆上,又沒有拿到大街上去散發。一個人如果覺得被冒犯了,可以去法院上訴、可以去報社門口和平遊行、自己可以不買不看也可以號召抵制購買這個雜 志,但沒有人可以通過暴力去封口。
正如英國穆斯林Maajjid Nawaz所說:「有人說『伊斯蘭不好』並不等於說『所有穆斯林都不好。一如有人說『吸煙不好』,不等於說『所有吸煙的人都不好』。讓人們能自由體察任何想法。 (你們)可以忽略之,或與之辯論,但請不要責難和禁止。顯然一位偉大的神明不會因此受傷害。杜絕那些褻瀆宗教的禁令吧!」
「我是查理」這個運動的宗旨也在於此: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維護你說話的權利。
( 責編: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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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反饋
伍奕行在《我是查理?》中稱:「我是查理」這個運動的宗旨也在於此: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維護你說話的權利。
但西方自己也不是什麼言論自由都保護。
美國聯邦法第18章第700條規定對褻瀆美國國旗的處罰:
(1)故意切割,污損,燒,放在地上,踐踏美國國旗者,或處以罰款,或判刑不超過一年,或兩種處罰都判。
法國法律規定:褻瀆法國國歌或國旗者,罰款€7500,判刑6個月。
西方自己也有一些自己認為是神聖的東西,不容侮辱。
未署名
不同的文明之間應該互相尊重,以言論自由的借口褻瀆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實際是把自己的文明價值觀凌駕於伊斯蘭文明之上了,只要我認為正確,只要我認為可以,我就可以放手去做,不必考慮伊斯蘭信眾的心理感受,這不是很霸道嗎?
我不認為槍殺是正確的不應該譴責的,但顯然西方國家一些人的反應是虛偽的。
想一想吧,別的不說,歐巴馬上台以後轟炸過七個國家了,在殺死一些恐怖分子之外,又死傷了多少個無辜的平民包括婦女兒童,他們不比查理那些工作人員更無辜?去年以色列進攻巴勒斯坦殺死了三千多人,大部分也是無辜的平民,他們比查理那些工作人員更該死?
更可悲的是,死傷這麼多無辜的平民,西方各國首腦怎麼不組織個百萬人的大遊行?他們真的譴責恐怖襲擊嗎?所謂的普世價值那裏去了呢?
zy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