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為言論自由吶喊無助於避免悲劇

「自由、平等、博愛」的國家格言一直是法國引以為傲的傳統

圖像來源,EPA

圖像加註文字,「自由、平等、博愛」的國家格言一直是法國引以為傲的傳統

導語:日前BBC中文網邀請了兩位海外中國留學生就巴黎槍擊案中折射出的宗教信仰和言論自由之間爭論發表意見。兩位留學生也就此撰寫了文章,BBC中文網為此分別發表兩篇文章的全文。

<bold><italic><link type="page"><caption> ( 歡迎點擊閱讀法國巴黎第七大學研究生王詩聰撰寫的另一篇文章。) </caption><url href="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world/2015/01/150114_france_charlie_opinion" platform="highweb"/></link> </italic></bold>

簡單地捍衛言論自由,意味著西方主流社會還需要下一個《查理周刊》,還需要繼續諷刺伊斯蘭宗教信仰,並可能導致悲劇的重演。

「自由、平等、博愛」的國家格言一直是法國引以為傲的傳統,甚至連其國旗上的「藍白紅」三色也與格言內容相互對應,並因此傳為佳話。然而,無論是三色旗,還是「自由、平等、博愛」的格言,它們卻都源於法國大革命——一段與激進甚至恐怖等字眼相伴的歷史時期。法國也因此與自由與極端的悖論難分難解。就在數天前發生的巴黎槍擊事件中,我們又看到了這一悖論導致的悲劇再度上演:槍擊兇殺這一極端行徑,竟是因被害者堅守言論自由而起。

法式自由

不過,這一悖論並未被許多人注意到。法國官方已習慣性地將此案定為「恐怖襲擊」,並稱此為極端激進分子的行為,「與穆斯林宗教之間沒有任何關聯」,各界輿論幾乎一邊倒地在譴責兇手對於言論自由的踐踏,「我是查理人(Je Suis Charlie)」的口號已在媒體與民眾當中遍布。這樣的普遍輿論起到如下效果,首先讓恐怖分子與穆斯林信仰隔離,再將極端主義與言論自由直接對立,經此嫁接,言論自由與極端恐怖主義成為了直接衝突的對立面,而宗教信仰的問題卻被隱藏了起來。

把極端恐怖主義放在言論自由的對立面,問題看似就簡單了。正常理性的人都會站在言論自由一邊,抵制極端恐怖主義。但無論是兇殺者在開槍時所高喊的「你們侮辱了先知,要付上代價」,還是《查理周刊》與穆斯林在過往的夙願,都無法讓人心安理得地把宗教信仰因素從本事件中剔除。在穆斯林的眼中,《查理周刊》的許多漫畫刊登確是侮辱了他們的先知,這也引來了2006年法國諸多伊斯蘭宗教團體對於《查理周刊》誹謗罪的起訴,但最終被法院駁回。儘管實施兇殺是極端行徑,但這並非沒有前情。《查理周刊》及兇案犧牲者們所遭遇的是有針對性的報復打擊,兇手的目的也並非僅為製造恐怖氛圍而濫殺無關平民。表面上是恐怖主義的行徑,背後卻是通過和平途徑無法維護被言論自由所傷害的宗教尊嚴,而採取極端手段踐行自己的宗教信仰。

宗教寬容

現代社會所享有的多元宗教文化及公民言論自由,在很大程度上是現代早期思想家主張的宗教寬容的產物。然而從一開始,這種以自由主義支撐的寬容就有其複雜之處。

1689年,英國思想家洛克(John Locke)在《論寬容》(A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中主張,儘管我們應當推行宗教寬容和言論自由,但無神論者例外。它的意思是,為了維繫共同體的紐帶,一個社會不應有否認基本原則底線的人存在(在那個時代的英國,承認神的存在仍然是社會底線)。在底線之上,大家可以有關政治和社會生活各抒己見,言論自由。

同一時期,法國的宗教寬容思想家皮埃.貝爾(Pierre Bayle)提醒我們,宗教寬容與言論自由的本質是良心自由,並應依此保障遵循良心行事的絕對權利。但如果一個人的良心告訴他應該詆譭、迫害異見者,那麼當每個人都自由地遵照自己極端的良心而行事時,結果會是不可避免的悲劇。因此,存在分歧的雙方都唯有從良心出發寬容退讓,而非繼續偏執一端,才有可能避免悲劇的發生。

我們應該從上述兩位宗教寬容理論家那裏學到什麼?首先,儘管當今社會已普遍多元寬容,但也應有底線需要遵守和尊重。其次,無論是宗教信仰還是言論自由或是其他信念,任何偏執一端的信念都有可能帶來悲劇的後果。共同生活在一個社會,比起個人信念的堅守與偏執,更重要的是公開理性的討論、對話與讓步。

互相尊重

理性的公共討論的基礎之一便是「對等性/相互性」(reciprocity)概念,它的真實意思不是「以己之心度人之心」,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站在他人立場上看問題」。如果有聲音一味指責伊斯蘭宗教信仰過於極端,難以與言論自由的西方社會相容的話,那麼其本質還是前者,即一種「我能接受自己的神被漫畫諷刺,你也無道理不接受你的神被同樣諷刺」的想法。當下的輿論情勢把宗教信仰放在了一旁,只談如何堅持捍衛言論自由,助長的恰恰會是這種想法。繼續堅持言論自由,證明言論自由沒有被嚇倒,意味著西方主流社會還需要下一個《查理周刊》,還需要繼續諷刺伊斯蘭宗教信仰。這種姿態,仍然是關閉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大門,並未旨在防止悲劇的重演。

在已普遍世俗化的東西方社會,穆斯林都是相對特殊的群體,真正的「對等性」要求我們去探知並理解對方的心理承受能力,而非將我們的心理底線強迫他們也接受。在現代社會,宗教信仰終歸是個人的私事。法國穆斯林對《查理周刊》不滿的背後,也並非希望顛覆法蘭西政教分離的社會根基,而僅是希望自己的宗教信仰得到尊重。或許,穆斯林群體的心理底線與其他群體有所不同,但既然同處於一個社會中,我們就應該相互包容和理解,去尊重不同人的不同底線。在「對等性」的基礎上實現差別對待,這才是真正的一視同仁。我們不應忘記的是,言論自由的初衷本就是為了尊重差異,避免釀成極端悲劇。

筆者生長於中國大陸,還記得從小到大,漢族學生是如何被教育在生活飲食習慣上去尊重其他少數民族或有不同信仰的人的。同樣程度的玩笑可以開在漢人身上,但對少數民族,卻都會出口留心,怕傷人感情。如果有一天,中國人信奉言論自由到了可以對不同宗教信仰的人隨意出口諷刺挑釁的程度,那麼我會認為這是一種退步。

(責編:董樂)

本文章不代表BBC的立場。您如果對此文有何意見,請使用以下表格留言:

網友反饋

我建議大家去看一下另一位留學生王先生寫的那篇文章,思維比這篇透徹的多。

王先生清楚的指出了一點:這不是言論自由的邊界問題,而是世俗化的公民身份和宗教化的信徒身份哪一個更優先。只有理清了這一點,討論查理周刊的言論是否僭越了邊界才能得到有意義的結果。

有些人就是像鴕鳥一樣不敢承認:伊斯蘭將信徒身份至於公民身份之前,是一種落後和需要改變的缺點。所以才在:應該尊重他人的宗教這樣的問題裏轉不出來。可當他們還在這裏面打轉時,那些狂熱的信徒們已經在到處傷害公民們的性命了。

認為漢、少間的尊重應該是不平等的,犬儒到何等程度了!

未署名

BBC,你們就沒有「言論自由」,還好意思說什麼言論自由。之寫的兩條關於兩年前英國著名政治漫畫家Gerald Scarfe諷刺以色列屠殺巴勒斯坦人的漫畫,最終以Sunday Times道歉收場,但是西方怎麼沒人打出「言論自由」的大旗,你們怎麼不刊登出來呢?

Rleb, London

西方各國政要異口同聲地支持《查理周刊》侮辱伊斯蘭的言論自由,似乎不能自圓其說。西方自己也不是什麼言論自由都保護。

美國聯邦法第18章第700條規定對褻瀆美國國旗的處罰:

(1)故意切割,污損,燒,放在地上,踐踏美國國旗者,或處以罰款,或判刑不超過一年,或兩種處罰都判。

西方自己也有一些自己認為是神聖的東西,不許侮辱。

未署名

BBC《分析:百萬人團結大遊行無法掩蓋社會裂隙》是一篇發人深省的好文。記者休·肖費爾德(Hugh Schofield)眼光深刻,值得稱讚。

看一個人鼓吹某種「普世價值」是否真誠,一個試金石,就是看他是否接受「對等原則」。

肖費爾德指出:如果堅持「侮辱伊斯蘭」的言論自由,而禁止「侮辱猶太」的言論自由,顯然違反了「對等原則」。

法國的穆斯林殺十幾個非穆斯林,西方媒體和政要馬上宣佈是「恐怖主義」,而且沒有一個人要求法國政府檢討宗教政策。而同樣的事發生在中國,西方媒體和政要則不肯說它是「恐怖主義」,而且無一例外地要求中國政府檢討宗教政策。這也顯然違反了「對等原則」。

鼓吹者如果不接受「對等原則」,那他本人的真誠就不令人信服,被他鼓吹的「普世價值」也就不再是「普世」。

未署名

宗教自由並不包括免於被批評的自由;同樣的批評(或諷刺)有人會看成是侮辱或褻瀆,那是受眾自己的事,並不增加或減少批評者的責任。否則大家也不能批評北韓領導人,因為有人會看成褻瀆。另外空談底線也沒有意義,因為各人尺寸不一;只有被大眾接受並形成法律才有實際意義。

路遠山, UK

我固然不完全同意查理周刊的諷刺做法, 但是極端穆斯林時一定要予以譴責的!縱看現今世界恐怖襲擊有大概百分之九十都是極端穆斯林所做。且不說IS在阿拉伯國家的恐怖統治。就算查理周刊過分的諷刺極端穆斯林的行徑, 那麼那些對其他國家比如加拿大, 澳大利亞,英國,甚至包括中國昆明因極端穆斯林引起的恐怖主義行徑又怎麼解釋呢? 他們唯一的目的就是使全人類都進入他們的極端統治中。如果有人反對,就要殺害他們。 所以極端穆斯林是一定要譴責和打擊的!

合乎中道,

響應所有那些認為言論自由應該有底線並要求他人尊重某些宗教教義的人:

你們的評論看似有理,其實狹隘而荒謬。你們所謂的底線不是真正的價值底線,而是少數人的無理要求。在社會中生存當然要遵守某些價值底線,但這些底線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歷史不斷修正的,而且變化的方向必定是有利於人類個體自由不斷拓展的,而絕對不是對一切現存價值的無限妥協和退讓。

當代文明社會的價值底線之一就是屬於言論的就必須用言論處理,而不能用暴力處理,無論這種言論本身多麼極端和不敬!即使涉及誹謗和誣陷你們也可以用法律的手段處理,到法庭上講理,而不能用暴力解決,不然法律制度是幹什麼用的?對言論自由的寬容和承諾必須是無條件的,這一點不以所謂的被冒犯者的意志為轉移!想不明白或不接受這一點的人根本就不是一個文明人!

人類文明進步的條件之一就是言論自由的範圍不斷擴展:過去不可以說的現在可以說,過去不可以討論的現在可以討論,過去是禁區的現在不再是禁區,這樣社會才能發展和進步。中世紀的時候說一句冒犯教會的話就可能被燒死,現在不是可以也可以吐槽教宗而不必擔驚受怕了嗎?那麼你們不覺得這種言論自由的拓展是可取的,積極的,進步的嗎?你寧願去「理解」和「尊重」那種因為說錯一句話就要被燒死的中世紀言論標凖嗎?如果現在大家都可以接受吐槽基督教和基督徒而心安理得,為什麼對伊斯蘭教和穆斯林用中世紀的暴力的方式處理相似的言論問題卻持保留態度,而且還主張修正現有的言論自由標凖呢?這不是雙重標凖是什麼?!

說得更直接一點吧,某些宗教,典型者如伊斯蘭,它們的基本教義,我強調是基本教義,就是反文明和反人類的,它們的價值觀是它們暴力行為的直接來源。如果誰覺得這一判斷匪夷所思,那麼我勸他們謹慎地讀一讀伊斯蘭教的基本經典《古蘭經》和《聖訓》,看一看這些典籍中包含了多少公然宣揚暴力傳教、迫害婦女、壓迫異教徒的成分吧!沒有讀過這些東西的人就沒有資格判斷當代穆斯林的行為方式。那些憑想當然就覺得伊斯蘭教的價值底線也應該理解和尊重的人是信口雌黃、罔顧事實。在這一點上西方人和東方人沒有區別。

按照穆斯林的思維方式和使命感,今天它們可以因為你「褻瀆」了他們的「先知」而殺了你,如果你不反抗或者默認,明天他們就可以因為你的妻子或女兒不戴面紗而鞭撻她們!你去考察一下中東那些伊斯蘭國家,看看其他文化和宗教能不能生存就知道了!

當穆斯林成為你周圍的多數,要求你的女兒也戴起面紗的時候,你是否還覺得伊斯蘭的價值底線也要尊重呢??

壞人得勢的唯一條件是好人袖手旁觀。世界的問題不是「極端分子」的問題,而是伊斯蘭教的問題!

Sean,

中國存在言論自由的現實嗎?

香江, Canada

首先,任何對生命的塗炭都是不能接受的,哪怕是為了個人信仰的緣故,甚至是個人信仰遭到侮辱的緣故,必須予以譴責!!!

言論自由是西方價值觀下的一種規則,雖然它很有道理,也為全世界很多人群所接受,但它畢竟不是五十幾億人共有的普世價值觀。言論自由歸根結底是歐洲人反對天主教統治的產物,現在是泛西方人群的一種「對等,平權,相互尊重」原則下的規則。

我從小在北京的一個無神論家庭環境下長大。但被家長和學校教育要尊重身邊最多的有宗教信仰的人群-回族的信仰習慣。舉例,漢族同學之間可以互罵或玩笑「chun X,或fei X」等等,因為這建立在共同的價值底線上,所以無大礙。但對回族同學則絕對不能以此為玩樂,要絕對的避諱,這是一種尊重,一種理解,一種和諧的共同生存的法則。

諷刺權威是根植於西方價值觀的一種行為,是言論自由的一種表現,它對於尊崇西方價值觀的人群來講是完全可以接受。所以,它可以諷刺諸如上帝、教宗、神父、政府首腦、富賈貴族等一切象徵權威的對象。

而穆斯林的價值觀中卻不包括允許和接受對「先知」的不敬,這是這個十幾億人口群體的普世價值觀。

兩種價值觀是有差異的,兩個人群可否互相的尊重和寬容,而不是「唯我獨尊」?「非我即敵」?

西方的言論自由能否在碰觸到別人價值觀的紅線時「懸崖勒馬」?法國世界杯最關鍵的一戰,據報道馬特拉齊對齊達內說了侮辱性語言「你是意大利人養出來的一條忘恩負義的狗」或者其他的什麼,齊聖選擇自己了斷-一頭撞向侮辱他的人,他如常受到了規則的處罰,但輿論和民意卻倒向去譴責馬特拉齊的「言論自由」。由此可見,言論自由並非是沒有界限的。

而穆斯林們能否寬容的看到一些西方左派們的思想根源並非針對穆斯林,而只是一種逢權威必反的慣性。當你看到幾個年輕人在憤怒的拆卸和砸毀你鎖在路旁的自行車時,你可以報警-懲罰他們和索賠,但你無需真的從心底對他們憤恨,因為他們不過是在找一個東西來發洩身體內膨脹並受到壓抑的荷爾蒙,而非僅僅是針對你。

和諧的真正定義在於寬容和共存,而並非僅僅是狹義上的言論自由。傳統的「十字軍東征」「討伐異教徒」的觀念何時能夠真正的在人們的思想中消亡?!

在人們強調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的同時,請不要忘記宗教自由,信仰自由!

最重要的是請不要忘記:尊重他人!

皎月星空, Surrey UK

如同文章所講的,宗教的主要精神就是包容的精神。查理周刊同樣也嘲諷其他派的宗教,但為什麼就是伊斯蘭教徒會採取這樣的極端的,偏激的手段,他們就為什麼不能包容一下?這是伊斯蘭教的問題,他們需要改革,有如同歐洲中世紀的文藝復興那樣的宗教改革才是出路。查理周刊並沒有宣揚仇恨和製造矛盾,她其實是在鞭策那些所涉及的人和事朝進步的方向行進。如果在有幸之年能看到伊斯蘭教的變化,那麼查理周刊事件一定是這個變化的分界點。

Ringo

好一個「並非沒有前情」!請問前情之前情筆者為何不提一字呢?請問前情的前情是由誰製造?豈不是那些一齣又一齣一邊瘋狂地叫嚷「阿拉真偉大」一邊剝奪他(她)人選擇其它信仰的權力和生存的權力的所謂的伊斯蘭捍衛者嗎?對於如此前情之前情,用幾張漫畫來諷刺一下已經是容忍到不能再容忍了。

好一個「互相尊重」!連筆者都在字裏行間表達出此次悲劇與宗教衝突逃不了幹系-,更何況法國人本身?筆者說 「而宗教信仰的問題卻被隱藏了起來 」,請問為什麼要隱藏起來,豈看不出這是法國社會在悲憤中仍舊對信仰伊斯蘭教的群體表達出最大的尊重嗎?

好一個「宗教寬容」!請解釋一下端著自動步槍掃射一群執筆者是如何和寬容畫上等號?如果有人因為畫了幾張辛辣諷刺的漫畫挖苦乃至侮辱他們的「先知」,他們就有權以行刑隊的方式結束那些畫者的生命以期封他們的口,這樣的極端我看就是法國給他們太多的寬容的直接結果。「宗教寬容」?需要!But You Have to Earn it!

護目, Melbourne

殺人當然要譴責,但《查理》期刊中對他人信仰的侮辱,一樣應該譴責。與《查理》冒犯言論相對比,佩戴自己民族的傳統服飾,幾乎不會冒犯他人,但法國就是要立法禁止佩戴伊斯蘭樣式的頭巾。雜誌侮辱他人信仰的自由能得到充分保障,但穆斯林佩戴自己民族服飾的自由又在哪裏呢?

海客, 滬

200萬伊拉克人喪生,15萬敘利亞人斃命,成千上萬的巴勒斯坦人被殺,也沒見哪個國王或總統出來為他們走兩步!為了17個法國人他們出來了。???

哈薩克斯坦

作者有些說法有可取之外,但其中提到的漢族學生的教育是一回事,存在中國社會的實際情況卻是另外一回事:政府只管反對政府的言論,對於其它任何言論(宗教,色情)都是事不關已的態度;漢族老百姓對穆斯林的信仰懷著奇怪與敬畏,在網絡上不乏鄙視、謾罵的言論。

我想說的是不要借宗教的原因否定言論自由的重要意義;中國的宗教問題不會比法國好多少(從死亡人數來說是嚴重得多)。

瞎說, 蘇州

不太贊同作者的意見,在一個倡導包容和多元化的社會,宗教也應該順應潮流,包容異議和挑戰,以理來說服異議者,而不是武力。然而縱觀各大宗教的擴張史,不難發現擴張往往都是伴隨著武力侵襲。容不下一絲褻瀆,接受不了任何質疑的宗教,在這種僵化的思想體系裏,信徒的思維也難免越來越偏激,跟宗教本身一樣,無法接收任何異議。

Elena

這遍文章要說的是:不要批評中國沒自由沒人權,這與中國(主要是中共)的價值觀相違背。

未署名

從很多事情可以看出來,你們的自由、平等、博愛只針對自己而已.當把這套理論放到其他民族或宗教信仰上的時候,你就是壓迫、同化、迫害!例如,烏魯木齊禁止公共場所穿長袍,BBC報道說這又要進一步妖魔化穆斯林!可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法國,你們BBC怎麼不說妖魔化穆斯林?7.5事件,明明是穆斯林暴徒針對其他民族的血腥恐怖暴力事件,可BBC如何報道的?

我一樣崇尚自由、平等、博愛!可當你們用一種不公正的態度去表達自己的看法,或者用一個又一個低劣的謊言去宣揚自由、平等、博愛,還把自己包裝的有如上帝一般高尚,這不得不讓人十分作嘔!!而且你們這種行為的後果很嚴重,讓中國宣揚這種美好精神的人無法為你們彼辯解,這完全就是中親者痛、仇者快的弱智行為!

Thor,

實難苟同此文的主張!

在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社會的基本原則底線(包括對基本人權的理解與維護)應該是一致的,而非各執己見,否則這個社會必將四分五裂。穆斯林可以有自己的信仰,但無權干涉他人對伊斯蘭教和其先知的態度,更無權干涉他人的言論自由。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

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當然,大陸出來的本文作者,對基本人權的陌生甚至漠視,也不奇怪,因為我們中國大陸距離當今世界文明還有相當的距離。

Alan, Beijing, China

言論自由沒有初衷,它是個目的!尤其是事件發生的法國

J, T

我反對你的觀點。

宗教禁忌應該僅用於自我約束,而不能強加於他人。非信眾有自己對於某宗教的理解能力和詮釋的權力。西方出於政治正確性,對於宗教過於寬容。特別是允許宗教學校的存在,影響力許多兒童,導致了極端教徒層出不窮。

中國少數民族的禁忌大多未到極端的程度,因此漢族人(大多為無宗教或不可知論者)容易理解寬讓。請問教眾怎樣尊重無神論者的權益?在無神論者面前討論神是否也應該被禁止?

schneetag,

法國政府當前最重要的任務,應該是立即停止自由移民政策。

西歐左翼政黨鼓吹「多元化」。我同意。但我認為讓北非保持伊斯蘭文化,讓法國保持法蘭西文化,這個世界才是「多元化」。

如果當前的自由移民政策無限延續下去,總有一天,法國境內99%的人口都是穆斯林。到那時候,北非還是伊斯蘭文化,法國也變成伊斯蘭文化,這個世界就不再「多元化」,不是嗎?

未署名

作者所引用的《論寬容》提到的底線。作者似乎是這樣認為--底線只能一方遵守而另一方可不予遵守--當一方超越底線,令一方就可以毫無底線地予以反擊--殺戮前者。

這是作者荒謬且錯誤地引用《論寬容》之處。

再者,查理周刊的出版地是法國,當今法國所遵循的言論自由是法國人的核心價值,法國人以自己的傳統方式用法語(請不要忘記,查理周刊是用法文)在自己國度去表達思想,是法國人的事,用中國人的話說,自己的事不容別人說三道四,更加不會容許用子彈話事。法國,自古以來都是耶教國家,其他宗教要在此生存,只能是在尊重法國文化的基礎上,這點,我們偉大的祖國--中國都在時時提醒世人,相信亦深得包括作者在內的國人認同吧。

作者可能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政治理論碩士,飽讀各方政治理論,但我想講的是:你可能漏上邏輯課。應該去補補課了,閣下!

求真,

如果法國穆斯林佔大多數呢,那時估計就不是政教分離了,也不是要求宗教相互尊重了

未署名

完全贊同。不尊重宗教和不同人群的自由,是自我的膨脹,也不利於社會的進步與發展,並且會走向無所敬畏的唯我主義狀態,那就是真正的倒退。

錢惠民, London UK

支持。查理周刊為何要無故刊登侮辱穆斯林先知的圖片?這實際是一種煽動仇恨的表現,非要套上個「言論自由」的標籤,這種仇恨言論和恐怖主義一樣,必須警惕。希特勒統治下的德國對猶太人一步一步醜化,等人們習以為常了,便對猶太人展開殺戮。

現在歐洲右翼崛起,為了吸引眼球,打著言論自由的旗號,對宗教進行挖苦諷刺,對少數族裔進行挑釁。另外,歐洲部分媒體也是不動大腦,紛紛轉發漫畫,來顯示對「言論自由「的捍衛?捍衛某人的言論自由權利就必須刊發甚至支持他們的觀點?

m, china

很有同感!

請不要輕易說:「我們都是查理」!

我譴責任何濫殺無辜的恐怖襲擊,

但是我也不支持《Charlie Hebdo》的表達方式。

當我們在高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的同時,

也必須尊重宗教自由、信仰自由、尊重差異。

決不應該拿人家的信仰來開玩笑,甚至褻瀆對別人的宗教。

(附註:在第四個自然段中有一個錯別字,

「過往的夙願」應該是「過往的宿怨」吧。)

msding,

傳媒先生勉乎哉!新聞自由勉乎哉!

自古文章曾命達!文之禍能止乎?嗚呼哀哉!「無冕皇帝」命途多騫,時也!命也!新聞自由言何容易耶?傳媒先生勉乎哉!

新聞鬥士誅戮例不勝枚舉。不了了之䅁不是一直演乎?執法者何在?法治社會何去何從?身無縛鳼之力者懷抱筆吏利器,鬱鬱適茲土,吾實知其艱辛苦差也。

硏古今,文以載道,苟慕其義強仁者,人皆愛惜焉。屈原投江遺「離騷」、孫臏斷腿立兵書、聖賢孔丘厄於陳蔡著春秋、韓非囚秦著「說難」、左丘失明出「國語」、司馬遷慘遭宮刑道正史⋯⋯比比皆是,況當今之士出乎其性者哉!豈風俗與化移易?傳媒勉乎哉!

吾因之有所感矣。為古之鬥士諸者憑吊,張口掉舌,罪乎?頭可斷,言自由,何懼之有耶?傳媒勉乎哉!

無縛雞力者

Scott Tsang, Staff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