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为言论自由呐喊无助于避免悲剧

“自由、平等、博爱”的国家格言一直是法国引以为傲的传统

图像来源,EPA

图像加注文字,“自由、平等、博爱”的国家格言一直是法国引以为傲的传统

导语:日前BBC中文网邀请了两位海外中国留学生就巴黎枪击案中折射出的宗教信仰和言论自由之间争论发表意见。两位留学生也就此撰写了文章,BBC中文网为此分别发表两篇文章的全文。

<bold><italic><link type="page"><caption> ( 欢迎点击阅读法国巴黎第七大学研究生王诗聪撰写的另一篇文章。) </caption><url href="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world/2015/01/150114_france_charlie_opinion" platform="highweb"/></link> </italic></bold>

简单地捍卫言论自由,意味着西方主流社会还需要下一个《查理周刊》,还需要继续讽刺伊斯兰宗教信仰,并可能导致悲剧的重演。

“自由、平等、博爱”的国家格言一直是法国引以为傲的传统,甚至连其国旗上的“蓝白红”三色也与格言内容相互对应,并因此传为佳话。然而,无论是三色旗,还是“自由、平等、博爱”的格言,它们却都源于法国大革命——一段与激进甚至恐怖等字眼相伴的历史时期。法国也因此与自由与极端的悖论难分难解。就在数天前发生的巴黎枪击事件中,我们又看到了这一悖论导致的悲剧再度上演:枪击凶杀这一极端行径,竟是因被害者坚守言论自由而起。

法式自由

不过,这一悖论并未被许多人注意到。法国官方已习惯性地将此案定为“恐怖袭击”,并称此为极端激进分子的行为,“与穆斯林宗教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各界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在谴责凶手对于言论自由的践踏,“我是查理人(Je Suis Charlie)”的口号已在媒体与民众当中遍布。这样的普遍舆论起到如下效果,首先让恐怖分子与穆斯林信仰隔离,再将极端主义与言论自由直接对立,经此嫁接,言论自由与极端恐怖主义成为了直接冲突的对立面,而宗教信仰的问题却被隐藏了起来。

把极端恐怖主义放在言论自由的对立面,问题看似就简单了。正常理性的人都会站在言论自由一边,抵制极端恐怖主义。但无论是凶杀者在开枪时所高喊的“你们侮辱了先知,要付上代价”,还是《查理周刊》与穆斯林在过往的夙愿,都无法让人心安理得地把宗教信仰因素从本事件中剔除。在穆斯林的眼中,《查理周刊》的许多漫画刊登确是侮辱了他们的先知,这也引来了2006年法国诸多伊斯兰宗教团体对于《查理周刊》诽谤罪的起诉,但最终被法院驳回。尽管实施凶杀是极端行径,但这并非没有前情。《查理周刊》及凶案牺牲者们所遭遇的是有针对性的报复打击,凶手的目的也并非仅为制造恐怖氛围而滥杀无关平民。表面上是恐怖主义的行径,背后却是通过和平途径无法维护被言论自由所伤害的宗教尊严,而采取极端手段践行自己的宗教信仰。

宗教宽容

现代社会所享有的多元宗教文化及公民言论自由,在很大程度上是现代早期思想家主张的宗教宽容的产物。然而从一开始,这种以自由主义支撑的宽容就有其复杂之处。

1689年,英国思想家洛克(John Locke)在《论宽容》(A Letter Concerning Toleration)中主张,尽管我们应当推行宗教宽容和言论自由,但无神论者例外。它的意思是,为了维系共同体的纽带,一个社会不应有否认基本原则底线的人存在(在那个时代的英国,承认神的存在仍然是社会底线)。在底线之上,大家可以有关政治和社会生活各抒己见,言论自由。

同一时期,法国的宗教宽容思想家皮埃.贝尔(Pierre Bayle)提醒我们,宗教宽容与言论自由的本质是良心自由,并应依此保障遵循良心行事的绝对权利。但如果一个人的良心告诉他应该诋毁、迫害异见者,那么当每个人都自由地遵照自己极端的良心而行事时,结果会是不可避免的悲剧。因此,存在分歧的双方都唯有从良心出发宽容退让,而非继续偏执一端,才有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我们应该从上述两位宗教宽容理论家那里学到什么?首先,尽管当今社会已普遍多元宽容,但也应有底线需要遵守和尊重。其次,无论是宗教信仰还是言论自由或是其他信念,任何偏执一端的信念都有可能带来悲剧的后果。共同生活在一个社会,比起个人信念的坚守与偏执,更重要的是公开理性的讨论、对话与让步。

互相尊重

理性的公共讨论的基础之一便是“对等性/相互性”(reciprocity)概念,它的真实意思不是“以己之心度人之心”,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站在他人立场上看问题”。如果有声音一味指责伊斯兰宗教信仰过于极端,难以与言论自由的西方社会相容的话,那么其本质还是前者,即一种“我能接受自己的神被漫画讽刺,你也无道理不接受你的神被同样讽刺”的想法。当下的舆论情势把宗教信仰放在了一旁,只谈如何坚持捍卫言论自由,助长的恰恰会是这种想法。继续坚持言论自由,证明言论自由没有被吓倒,意味着西方主流社会还需要下一个《查理周刊》,还需要继续讽刺伊斯兰宗教信仰。这种姿态,仍然是关闭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大门,并未旨在防止悲剧的重演。

在已普遍世俗化的东西方社会,穆斯林都是相对特殊的群体,真正的“对等性”要求我们去探知并理解对方的心理承受能力,而非将我们的心理底线强迫他们也接受。在现代社会,宗教信仰终归是个人的私事。法国穆斯林对《查理周刊》不满的背后,也并非希望颠覆法兰西政教分离的社会根基,而仅是希望自己的宗教信仰得到尊重。或许,穆斯林群体的心理底线与其他群体有所不同,但既然同处于一个社会中,我们就应该相互包容和理解,去尊重不同人的不同底线。在“对等性”的基础上实现差别对待,这才是真正的一视同仁。我们不应忘记的是,言论自由的初衷本就是为了尊重差异,避免酿成极端悲剧。

笔者生长于中国大陆,还记得从小到大,汉族学生是如何被教育在生活饮食习惯上去尊重其他少数民族或有不同信仰的人的。同样程度的玩笑可以开在汉人身上,但对少数民族,却都会出口留心,怕伤人感情。如果有一天,中国人信奉言论自由到了可以对不同宗教信仰的人随意出口讽刺挑衅的程度,那么我会认为这是一种退步。

(责编: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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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馈

我建议大家去看一下另一位留学生王先生写的那篇文章,思维比这篇透彻的多。

王先生清楚的指出了一点:这不是言论自由的边界问题,而是世俗化的公民身份和宗教化的信徒身份哪一个更优先。只有理清了这一点,讨论查理周刊的言论是否僭越了边界才能得到有意义的结果。

有些人就是像鸵鸟一样不敢承认:伊斯兰将信徒身份至于公民身份之前,是一种落后和需要改变的缺点。所以才在:应该尊重他人的宗教这样的问题里转不出来。可当他们还在这里面打转时,那些狂热的信徒们已经在到处伤害公民们的性命了。

认为汉、少间的尊重应该是不平等的,犬儒到何等程度了!

未署名

BBC,你们就没有“言论自由”,还好意思说什么言论自由。之写的两条关于两年前英国著名政治漫画家Gerald Scarfe讽刺以色列屠杀巴勒斯坦人的漫画,最终以Sunday Times道歉收场,但是西方怎么没人打出“言论自由”的大旗,你们怎么不刊登出来呢?

Rleb, London

西方各国政要异口同声地支持《查理周刊》侮辱伊斯兰的言论自由,似乎不能自圆其说。西方自己也不是什么言论自由都保护。

美国联邦法第18章第700条规定对亵渎美国国旗的处罚:

(1)故意切割,污损,烧,放在地上,践踏美国国旗者,或处以罚款,或判刑不超过一年,或两种处罚都判。

西方自己也有一些自己认为是神圣的东西,不许侮辱。

未署名

BBC《分析:百万人团结大游行无法掩盖社会裂隙》是一篇发人深省的好文。记者休·肖费尔德(Hugh Schofield)眼光深刻,值得称赞。

看一个人鼓吹某种“普世价值”是否真诚,一个试金石,就是看他是否接受“对等原则”。

肖费尔德指出:如果坚持“侮辱伊斯兰”的言论自由,而禁止“侮辱犹太”的言论自由,显然违反了“对等原则”。

法国的穆斯林杀十几个非穆斯林,西方媒体和政要马上宣布是“恐怖主义”,而且没有一个人要求法国政府检讨宗教政策。而同样的事发生在中国,西方媒体和政要则不肯说它是“恐怖主义”,而且无一例外地要求中国政府检讨宗教政策。这也显然违反了“对等原则”。

鼓吹者如果不接受“对等原则”,那他本人的真诚就不令人信服,被他鼓吹的“普世价值”也就不再是“普世”。

未署名

宗教自由并不包括免于被批评的自由;同样的批评(或讽刺)有人会看成是侮辱或亵渎,那是受众自己的事,并不增加或减少批评者的责任。否则大家也不能批评北韩领导人,因为有人会看成亵渎。另外空谈底线也没有意义,因为各人尺寸不一;只有被大众接受并形成法律才有实际意义。

路远山, UK

我固然不完全同意查理周刊的讽刺做法, 但是极端穆斯林时一定要予以谴责的!纵看现今世界恐怖袭击有大概百分之九十都是极端穆斯林所做。且不说IS在阿拉伯国家的恐怖统治。就算查理周刊过分的讽刺极端穆斯林的行径, 那么那些对其他国家比如加拿大, 澳大利亚,英国,甚至包括中国昆明因极端穆斯林引起的恐怖主义行径又怎么解释呢? 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使全人类都进入他们的极端统治中。如果有人反对,就要杀害他们。 所以极端穆斯林是一定要谴责和打击的!

合乎中道,

响应所有那些认为言论自由应该有底线并要求他人尊重某些宗教教义的人:

你们的评论看似有理,其实狭隘而荒谬。你们所谓的底线不是真正的价值底线,而是少数人的无理要求。在社会中生存当然要遵守某些价值底线,但这些底线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历史不断修正的,而且变化的方向必定是有利于人类个体自由不断拓展的,而绝对不是对一切现存价值的无限妥协和退让。

当代文明社会的价值底线之一就是属于言论的就必须用言论处理,而不能用暴力处理,无论这种言论本身多么极端和不敬!即使涉及诽谤和诬陷你们也可以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到法庭上讲理,而不能用暴力解决,不然法律制度是干什么用的?对言论自由的宽容和承诺必须是无条件的,这一点不以所谓的被冒犯者的意志为转移!想不明白或不接受这一点的人根本就不是一个文明人!

人类文明进步的条件之一就是言论自由的范围不断扩展:过去不可以说的现在可以说,过去不可以讨论的现在可以讨论,过去是禁区的现在不再是禁区,这样社会才能发展和进步。中世纪的时候说一句冒犯教会的话就可能被烧死,现在不是可以也可以吐槽教皇而不必担惊受怕了吗?那么你们不觉得这种言论自由的拓展是可取的,积极的,进步的吗?你宁愿去“理解”和“尊重”那种因为说错一句话就要被烧死的中世纪言论标准吗?如果现在大家都可以接受吐槽基督教和基督徒而心安理得,为什么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用中世纪的暴力的方式处理相似的言论问题却持保留态度,而且还主张修正现有的言论自由标准呢?这不是双重标准是什么?!

说得更直接一点吧,某些宗教,典型者如伊斯兰,它们的基本教义,我强调是基本教义,就是反文明和反人类的,它们的价值观是它们暴力行为的直接来源。如果谁觉得这一判断匪夷所思,那么我劝他们谨慎地读一读伊斯兰教的基本经典《古兰经》和《圣训》,看一看这些典籍中包含了多少公然宣扬暴力传教、迫害妇女、压迫异教徒的成分吧!没有读过这些东西的人就没有资格判断当代穆斯林的行为方式。那些凭想当然就觉得伊斯兰教的价值底线也应该理解和尊重的人是信口雌黄、罔顾事实。在这一点上西方人和东方人没有区别。

按照穆斯林的思维方式和使命感,今天它们可以因为你“亵渎”了他们的“先知”而杀了你,如果你不反抗或者默认,明天他们就可以因为你的妻子或女儿不戴面纱而鞭挞她们!你去考察一下中东那些伊斯兰国家,看看其他文化和宗教能不能生存就知道了!

当穆斯林成为你周围的多数,要求你的女儿也戴起面纱的时候,你是否还觉得伊斯兰的价值底线也要尊重呢??

坏人得势的唯一条件是好人袖手旁观。世界的问题不是“极端分子”的问题,而是伊斯兰教的问题!

Sean,

中國存在言論自由的現實嗎?

香江, Canada

首先,任何对生命的涂炭都是不能接受的,哪怕是为了个人信仰的缘故,甚至是个人信仰遭到侮辱的缘故,必须予以谴责!!!

言论自由是西方价值观下的一种规则,虽然它很有道理,也为全世界很多人群所接受,但它毕竟不是五十几亿人共有的普世价值观。言论自由归根结底是欧洲人反对天主教统治的产物,现在是泛西方人群的一种“对等,平权,相互尊重”原则下的规则。

我从小在北京的一个无神论家庭环境下长大。但被家长和学校教育要尊重身边最多的有宗教信仰的人群-回族的信仰习惯。举例,汉族同学之间可以互骂或玩笑“chun X,或fei X”等等,因为这建立在共同的价值底线上,所以无大碍。但对回族同学则绝对不能以此为玩乐,要绝对的避讳,这是一种尊重,一种理解,一种和谐的共同生存的法则。

讽刺权威是根植于西方价值观的一种行为,是言论自由的一种表现,它对于尊崇西方价值观的人群来讲是完全可以接受。所以,它可以讽刺诸如上帝、教宗、神父、政府首脑、富贾贵族等一切象征权威的对象。

而穆斯林的价值观中却不包括允许和接受对“先知”的不敬,这是这个十几亿人口群体的普世价值观。

两种价值观是有差异的,两个人群可否互相的尊重和宽容,而不是“唯我独尊”?“非我即敌”?

西方的言论自由能否在碰触到别人价值观的红线时“悬崖勒马”?法国世界杯最关键的一战,据报道马特拉齐对齐达内说了侮辱性语言“你是意大利人养出来的一条忘恩负义的狗”或者其他的什么,齐圣选择自己了断-一头撞向侮辱他的人,他如常受到了规则的处罚,但舆论和民意却倒向去谴责马特拉齐的“言论自由”。由此可见,言论自由并非是没有界限的。

而穆斯林们能否宽容的看到一些西方左派们的思想根源并非针对穆斯林,而只是一种逢权威必反的惯性。当你看到几个年轻人在愤怒的拆卸和砸毁你锁在路旁的自行车时,你可以报警-惩罚他们和索赔,但你无需真的从心底对他们愤恨,因为他们不过是在找一个东西来发泄身体内膨胀并受到压抑的荷尔蒙,而非仅仅是针对你。

和谐的真正定义在于宽容和共存,而并非仅仅是狭义上的言论自由。传统的“十字军东征”“讨伐异教徒”的观念何时能够真正的在人们的思想中消亡?!

在人们强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的同时,请不要忘记宗教自由,信仰自由!

最重要的是请不要忘记:尊重他人!

皎月星空, Surrey UK

如同文章所讲的,宗教的主要精神就是包容的精神。查理周刊同样也嘲讽其他派的宗教,但为什么就是伊斯兰教徒会采取这样的极端的,偏激的手段,他们就为什么不能包容一下?这是伊斯兰教的问题,他们需要改革,有如同欧洲中世纪的文艺复兴那样的宗教改革才是出路。查理周刊并没有宣扬仇恨和制造矛盾,她其实是在鞭策那些所涉及的人和事朝进步的方向行进。如果在有幸之年能看到伊斯兰教的变化,那么查理周刊事件一定是这个变化的分界点。

Ringo

好一个“并非没有前情”!请问前情之前情笔者为何不提一字呢?请问前情的前情是由谁制造?岂不是那些一出又一出一边疯狂地叫嚷“阿拉真伟大”一边剥夺他(她)人选择其它信仰的权力和生存的权力的所谓的伊斯兰捍卫者吗?对于如此前情之前情,用几张漫画来讽刺一下已经是容忍到不能再容忍了。

好一个“互相尊重”!连笔者都在字里行间表达出此次悲剧与宗教冲突逃不了干系-,更何况法国人本身?笔者说 “而宗教信仰的问题却被隐藏了起来 ”,请问为什么要隐藏起来,岂看不出这是法国社会在悲愤中仍旧对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体表达出最大的尊重吗?

好一个“宗教宽容”!请解释一下端着自动步枪扫射一群执笔者是如何和宽容画上等号?如果有人因为画了几张辛辣讽刺的漫画挖苦乃至侮辱他们的“先知”,他们就有权以行刑队的方式结束那些画者的生命以期封他们的口,这样的极端我看就是法国给他们太多的宽容的直接结果。“宗教宽容”?需要!But You Have to Earn it!

护目, Melbourne

杀人当然要谴责,但《查理》期刊中对他人信仰的侮辱,一样应该谴责。与《查理》冒犯言论相对比,佩戴自己民族的传统服饰,几乎不会冒犯他人,但法国就是要立法禁止佩戴伊斯兰样式的头巾。杂志侮辱他人信仰的自由能得到充分保障,但穆斯林佩戴自己民族服饰的自由又在哪里呢?

海客, 沪

200万伊拉克人丧生,15万叙利亚人毙命,成千上万的巴勒斯坦人被杀,也没见哪个国王或总统出来为他们走两步!为了17个法国人他们出来了。???

哈萨克斯坦

作者有些说法有可取之外,但其中提到的汉族学生的教育是一回事,存在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却是另外一回事:政府只管反对政府的言论,对于其它任何言论(宗教,色情)都是事不关已的态度;汉族老百姓对穆斯林的信仰怀着奇怪与敬畏,在网络上不乏鄙视、谩骂的言论。

我想说的是不要借宗教的原因否定言论自由的重要意义;中国的宗教问题不会比法国好多少(从死亡人数来说是严重得多)。

瞎说, 苏州

不太赞同作者的意见,在一个倡导包容和多元化的社会,宗教也应该顺应潮流,包容异议和挑战,以理来说服异议者,而不是武力。然而纵观各大宗教的扩张史,不难发现扩张往往都是伴随着武力侵袭。容不下一丝亵渎,接受不了任何质疑的宗教,在这种僵化的思想体系里,信徒的思维也难免越来越偏激,跟宗教本身一样,无法接收任何异议。

Elena

這遍文章要說的是:不要批評中國沒自由沒人權,這與中國(主要是中共)的價值觀相違背。

未署名

从很多事情可以看出来,你们的自由、平等、博爱只针对自己而已.当把这套理论放到其他民族或宗教信仰上的时候,你就是压迫、同化、迫害!例如,乌鲁木齐禁止公共场所穿长袍,BBC报道说这又要进一步妖魔化穆斯林!可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法国,你们BBC怎么不说妖魔化穆斯林?7.5事件,明明是穆斯林暴徒针对其他民族的血腥恐怖暴力事件,可BBC如何报道的?

我一样崇尚自由、平等、博爱!可当你们用一种不公正的态度去表达自己的看法,或者用一个又一个低劣的谎言去宣扬自由、平等、博爱,还把自己包装的有如上帝一般高尚,这不得不让人十分作呕!!而且你们这种行为的后果很严重,让中国宣扬这种美好精神的人无法为你们彼辩解,这完全就是中亲者痛、仇者快的弱智行为!

Thor,

实难苟同此文的主张!

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社会的基本原则底线(包括对基本人权的理解与维护)应该是一致的,而非各执己见,否则这个社会必将四分五裂。穆斯林可以有自己的信仰,但无权干涉他人对伊斯兰教和其先知的态度,更无权干涉他人的言论自由。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

人人有发表自由之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以语言、文字或出版物、艺术或自己选择之其他方式,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当然,大陆出来的本文作者,对基本人权的陌生甚至漠视,也不奇怪,因为我们中国大陆距离当今世界文明还有相当的距离。

Alan, Beijing, China

言論自由沒有初衷,它是個目的!尤其是事件發生的法國

J, T

我反对你的观点。

宗教禁忌应该仅用于自我约束,而不能强加于他人。非信众有自己对于某宗教的理解能力和诠释的权力。西方出于政治正确性,对于宗教过于宽容。特别是允许宗教学校的存在,影响力许多儿童,导致了极端教徒层出不穷。

中国少数民族的禁忌大多未到极端的程度,因此汉族人(大多为无宗教或不可知论者)容易理解宽让。请问教众怎样尊重无神论者的权益?在无神论者面前讨论神是否也应该被禁止?

schneetag,

法国政府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应该是立即停止自由移民政策。

西欧左翼政党鼓吹“多元化”。我同意。但我认为让北非保持伊斯兰文化,让法国保持法兰西文化,这个世界才是“多元化”。

如果当前的自由移民政策无限延续下去,总有一天,法国境内99%的人口都是穆斯林。到那时候,北非还是伊斯兰文化,法国也变成伊斯兰文化,这个世界就不再“多元化”,不是吗?

未署名

作者所引用的《论宽容》提到的底线。作者似乎是这样认为--底线只能一方遵守而另一方可不予遵守--当一方超越底线,令一方就可以毫无底线地予以反击--杀戮前者。

这是作者荒谬且错误地引用《论宽容》之处。

再者,查理周刊的出版地是法国,当今法国所遵循的言论自由是法国人的核心价值,法国人以自己的传统方式用法语(请不要忘记,查理周刊是用法文)在自己国度去表达思想,是法国人的事,用中国人的话说,自己的事不容别人说三道四,更加不会容许用子弹话事。法国,自古以来都是耶教国家,其他宗教要在此生存,只能是在尊重法国文化的基础上,这点,我们伟大的祖国--中国都在时时提醒世人,相信亦深得包括作者在内的国人认同吧。

作者可能是一位德高望重的政治理论硕士,饱读各方政治理论,但我想讲的是:你可能漏上逻辑课。应该去补补课了,阁下!

求真,

如果法国穆斯林占大多数呢,那时估计就不是政教分离了,也不是要求宗教相互尊重了

未署名

完全赞同。不尊重宗教和不同人群的自由,是自我的膨胀,也不利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并且会走向无所敬畏的唯我主义状态,那就是真正的倒退。

钱惠民, London UK

支持。查理周刊为何要无故刊登侮辱穆斯林先知的图片?这实际是一种煽动仇恨的表现,非要套上个“言论自由”的标签,这种仇恨言论和恐怖主义一样,必须警惕。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对犹太人一步一步丑化,等人们习以为常了,便对犹太人展开杀戮。

现在欧洲右翼崛起,为了吸引眼球,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对宗教进行挖苦讽刺,对少数族裔进行挑衅。另外,欧洲部分媒体也是不动大脑,纷纷转发漫画,来显示对“言论自由“的捍卫?捍卫某人的言论自由权利就必须刊发甚至支持他们的观点?

m, china

很有同感!

請不要輕易說:“我們都是查理”!

我譴責任何濫殺無辜的恐怖襲擊,

但是我也不支持《Charlie Hebdo》的表達方式。

當我們在高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的同時,

也必須尊重宗教自由、信仰自由、尊重差異。

決不應該拿人家的信仰來開玩笑,甚至褻瀆對別人的宗教。

(附註:在第四個自然段中有一個錯別字,

“過往的夙願”應該是“過往的宿怨”吧。)

msding,

傳媒先生勉乎哉!新聞自由勉乎哉!

自古文章曾命達!文之禍能止乎?嗚呼哀哉!“無冕皇帝”命途多騫,時也!命也!新聞自由言何容易耶?傳媒先生勉乎哉!

新聞斗士誅戮例不勝枚舉。不了了之䅁不是一直演乎?執法者何在?法治社會何去何從?身無縛鳼之力者懷抱筆吏利器,郁郁適茲土,吾實知其艱辛苦差也。

硏古今,文以載道,苟慕其義強仁者,人皆愛惜焉。屈原投江遺“離騷”、孫臏斷腿立兵書、聖賢孔丘厄於陳蔡著春秋、韓非囚秦著“說難”、左丘失明出“國語”、司馬遷慘遭宮刑道正史⋯⋯比比皆是,況當今之士出乎其性者哉!豈風俗與化移易?傳媒勉乎哉!

吾因之有所感矣。為古之斗士諸者凭吊,張口掉舌,罪乎?頭可斷,言自由,何懼之有耶?傳媒勉乎哉!

無縛雞力者

Scott Tsang, Staff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