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談中國:莫讓官員自殺成為一種「現象」

圖像來源,XINHUA
據媒體不完全統計,自2003年8月底至2014年4月初,被各級官方認定為自殺的官員達112人,被官方認定為自殺的112名官員中,省部級官員有8人,廳級官員22人,處級官員30人,處級以下官員52人。(4月1日 解放日報)
自殺行為自古以來就是值得研究的一種行為,從古至今也不缺少自殺的人。前些年被媒體頻頻曝光的富士康員工跳樓自殺事件令輿論嘩然,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也揭開了很多新生代一線員工的工作生活實際,讓企業和社會對新生代員工給予了更多的關注。
然而,官員自殺這一以前「聞所未聞」的個別案例,近幾年也成為了新聞,大有愈演愈烈之勢,短短八個月內,就有100多名官員自殺,其中還不乏高官。這就令很多人想不通了,有吃有喝,收入還不低,完全不是社會弱勢群體,怎麼一點都不「貪戀」人生呢?
俗話說,自殺需要勇氣,一般人還不敢自殺,因為蕓蕓眾生中大部分人是珍惜生命的。為何某些官員甚至是高官卻選擇走上「不歸路」呢?如果說工作壓力大而選擇自殺,還真有點說不過去,現代社會,哪個崗位的工作壓力不大呢?而且某些急難險重的崗位工作壓力更大,為何他們沒有選擇自殺呢?或許自殺是多方面的原因,既有外在的工作壓力大、社會輿論壓力大等原因,也與本人的心理調適能力有關。
塗爾幹在《自殺論》一書中,將自殺分為利己自殺、利他自殺和由社會混亂造成的自殺。如果認真分析官員們的自殺行為背後,相信社會輿論更願意將官員的自殺行為歸結為害怕「東窗事發」。當然,用這樣的心理去揣度已經自殺的人,確實有失偏頗。
但是當越來越多的官員們選擇自殺時,當官員自殺已經成為一種現象時,有必要在安頓好自殺官員家屬後,仔細研究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官員們選擇結束生命的。如果真的是工作壓力大所引發的,則需要引入心理調適機制,對官員們進行必要的心理干預,以免再次引發悲劇。
如果是因為貪腐等行為引發的自殺行為,則更有必要對這一現象進行干預,不能讓官員自殺成為查辦案件的「終止符」。否則,自殺便會成為某些貪腐行為的「護身符」。
(責編:歐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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