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談中國:吳英父親被拘,真相不能還在路上

圖像來源,AFP
近日,關於浙江東陽市副市長陳軍被舉報向吳英索賄的消息在網上引起熱議,當地稱陳軍未受賄,已著手調查陳軍被誣告一事。
29日至30日上午,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及吳英代理人藺文財失聯,再度引發關注。30日下午,東陽市委、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發佈消息稱,藺文財涉嫌誣告陷害罪被刑拘,吳永正涉嫌誣告陷害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刑拘。
吳英案從2007年到現在,一直是個「謎」。7年之間,吳英因為沒死,檢舉了不少腐敗官員,不管是吳英為保命也好,為洩私憤也罷,還是為反腐做了不少「鐵證」;現在又舉報浙江東陽市副市長陳軍受賄,在真相還沒依法律程序調查清楚之際,東陽市官方就出面澄清陳軍「沒受賄」,並以「誣告罪」將吳英父親和律師刑拘,不僅百姓看不懂,就連法律專家也看不懂。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說,吳英檢舉「談不上誣告」。不知東陽警方「誣告」罪名咋出爐的。
按法律專家說法,吳英在獄中檢舉屬於正常履行舉報權利,吳英父親和律師按照吳英書面檢舉向有關部門投訴,也是幫吳英完成法律舉報程序,至於「走漏風聲」也不屬於「誣告罪」之列。
「誣告陷害罪」的定義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違法犯罪行為」。洪道德教授指出:「如果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則不適用該條款,不屬於犯罪。」
而且,陳軍有沒有受賄不能靠政府官員嘴皮,而要靠吏治部門調查結論。這裏面一攬子反常,本身就是給上級吏治部門的一封舉報信。
按照吏治規則,有舉報必有調查,這是吏治的責任,也是培養民眾舉報的動力;而且必要時候,也可以進行雙向調查,一方面將舉報對象調查到底,一方面把舉報人調查到底,做到既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冤枉一個壞人。換句話說,只要按照法律程序不折不扣調查,真金不怕火煉,清官也不怕舉報。
作為吳英行使自己舉報權的時候,東陽市應該引起高度重視,完成法律程序的深度調查,也能還陳軍一個「清白」,也是徹底保護陳軍的法律機會。東陽市有關領導對吳英舉報陳軍「心有餘悸」,又把吳英父親和律師以「誣告罪」刑事拘留,是怕拔出蘿蔔帶出泥,還是出於權力壓力?
種種反常現象折射著吳英案還在「撲朔迷離」。吳英案越是餘波反常,越有吏治調查價值,現在吳英父親被拘,真相不能還在路上,希望上級吏治介入「撥亂反正」,給民眾一個說法。或許,這又是一個反腐「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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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艾莉, 英國倫敦</strong><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