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二拆四」案判決:網絡推手楊秀宇獲刑四年

圖像來源, Beijing Chaoyang District Court
炒作郭美美、幹露露等「網絡名人」的幕後推手楊秀宇、盧梅分別獲刑四年和一年半,兩家網絡營銷公司被判罰款。
楊秀宇、盧梅以及其所在的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均被控非法經營。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楊秀宇四年徒刑,罰金15萬人民幣;盧梅獲刑1年半,罰金3萬;爾瑪天仙公司罰金50萬,爾瑪互動罰金20萬。
據中新網報道,楊秀宇表示接受北京朝陽法院的判決,盧梅明確表示不上訴,兩公司則當庭表示回去考慮。
楊秀宇所控制的爾瑪天仙公司從2008年至2013年,多次通過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和發佈虛假信息服務,經營額531200元人民幣。而被告單位爾瑪互動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間,則在楊秀宇決策下有償提供刪除負面信息服務,由盧梅負責聯繫他人刪除信息,收取刪除費用22萬餘元。
網名為「立二拆四」的楊秀宇涉嫌策劃炒作「僧人船震」和「乾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倫敦奧運」等虛假網絡事件。
據檢方指,楊秀宇代表爾瑪天仙公司於2011年10月與北京續風堂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簽訂網絡推廣合同,由楊秀宇安排續風堂公司旗下畫家安某某身著僧服與兩名女子在北京西城區後海製造「僧人船震」視頻,在互聯網上引發關注,以對安某某進行炒作。爾瑪天仙公司為此收取17萬餘元。
2012年5月,楊秀宇則收取一家知名旅行社19萬,策劃「乾爹888萬帶我包機看倫敦奧運」的虛假事件。
據旅行社證人稱,當時他負責推廣旅行社的「888萬包機去倫敦」奢華遊項目,找楊秀宇做營銷推廣。後者提出打造相關博文,以使網友在搜索「包機」時會看到旅行社的這個奢華遊項目。
中新網指,楊秀宇在供述中稱,為了迎合部分網民的審醜趣味,開始策劃炒作郭美美、幹露露等「網絡紅人」事件。
三年前因網絡炫富而引起大量網民關注的郭美美,在今年8月已因參與網絡賭球而被拘捕。
(編寫:列爾 責編:蕭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