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推手楊秀宇案開審 法院微博播報

朝陽法院星期四(8月14日)上午公開審理被中國媒體稱為「郭美美事件」幕後推手的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盧梅涉嫌非法經營案。

圖像來源,Xinhua

圖像加註文字,朝陽法院星期四上午公開審理被中國媒體稱為「郭美美事件」幕後推手的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盧梅涉嫌非法經營案。

北京市朝陽法院星期四(8月14日)上午公開審理被中國媒體稱為「郭美美事件」幕後推手的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盧梅涉嫌非法經營案。

朝陽法院官方微博發佈消息說,星期四上午9時,朝陽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被告人楊秀宇、盧梅非法經營一案。

朝陽法院官方微博對庭審情況進行了微博播報。楊秀宇在法庭上講述了炒作「僧人船震門」和「包機炫富女」的具體細節。

法院官方微博說,「被告人楊秀宇、盧梅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與罪名均無異議」。

針對公訴人的詢問,楊秀宇在法庭上稱,「爾瑪天仙和爾瑪互東公司是一套人馬兩套牌子,兩個公司的實際經營都是由自己負責;事件營銷是業內常用手段,具體是通過製造事件或話題引發網民和社會關注,從而達到商業炒作目的」。

公訴人說,楊秀宇及其他所控制的爾瑪天仙公司從2008年至2013年,多次通過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和發佈虛假信息服務,經營額53萬餘元人民幣。

自2012年5月至2013年,在楊秀宇決策下,北京爾瑪互動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負面信息服務,並由盧梅負責聯繫他人刪除信息,收取刪除費用22萬餘元人民幣。公訴機關認為應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楊秀宇的辯護人針對合同內容、收費名目及構成、事件炒作過程等進行了發問。

朝陽法院星期四(8月14日)上午公開審理被中國媒體稱為「郭美美事件」幕後推手的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盧梅涉嫌非法經營案。

圖像來源,Xinhua

圖像加註文字,楊秀宇在法庭上講述了炒作「僧人船震門」和「包機炫富女」的具體細節。

楊秀宇在庭上表示,「一開始對自己還有要求,對突破道德底線和虛假的內容不予發佈,由於長期生活沉浸在互聯網上,後來就放鬆了要求,發佈了虛假的內容」。

朝陽法院官微發佈的消息稱,「被告人楊秀宇、盧梅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兩被告單位訴訟代表人均表示未參與公司經營,對情況不清楚」。

在上午宣佈休庭前,公訴人出示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法庭在11時53分宣佈休庭,下午13時30繼續開庭。

北京警方去年拘捕了楊秀宇等北京爾瑪天仙公司的六人,包括網名「秦火火」的秦志輝、公司負責人楊秀宇和公司其他4名成員。網名「秦火火」的秦志輝在4月被判非法經營和尋釁滋事罪成,判監三年。

中國媒體稱,秦志輝和楊秀宇等人被指先後策劃、製造了一系列網絡熱點事件,包括利用郭美美事件攻擊中國慈善制度,以及散步溫州動車事故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謠言等。而三年前在網上炫富而一夜成名的郭美美不久前亦因賭球被北京警方拘捕。

(撰稿/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