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郭美美,官媒「遊街示眾」引質疑

圖像來源,xinhua
周日(8月3日)起,包括中央電視台在內的官方媒體大規模報道網絡紅人郭美美。這些報道不僅引起中國網民的關注,也引發了一場對媒體「未審先判」和「遊街示眾」報道做法的辯論。
新華社發表了一篇題為《以無恥開啟的癲狂,必將有可恥的末日》的文章。該文引用北京大學文化學者張頤武的評論稱,「政府和媒體都應盡量在第一時間澄清負能量事件背後的陰暗與含糊,不要留有很大的猜想空間,以致於最後陷於被動。」
與此同時,中央電視台也在其多個頻道長時間「起底」23歲的郭美美。報道不僅詳細講述了郭美美通過賭博和賣淫的「發家之路」,還披露了郭美美的家庭背景,稱「這個家庭與健康人家的環境有太多不同。」
「遊街示眾」
官方媒體對一起尚未經過法院審判案件的大肆報道,在中國的社交媒體上引發了爭議。北京大學法學教授賀衛方在其微博上質疑央視的做法。「案件沒到檢察院,電視台就把嫌疑人滿世界遊街示眾,法律何在?人權何在?」 賀衛方在微博中說。
對中國的電視觀眾來說,官方媒體對類似事件報道的處理方式並不陌生。此前,網絡名人薛蠻子、中國獨立記者高瑜和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也曾帶著手銬,出現在央視的鏡頭前「悔罪。」
央視新聞的報道稱,2010年,19歲的郭美美就與王軍確立包養關係。「兩人斷交後,郭美美通過網絡、搭訕,多次與人進行性交易,一次收費數十萬元。」央視還引述郭美美助理稱,「有段時間天天帶不同男的回來,還要我幫她計數。」
賀衛方在周一(8月4日)接受BBC中文網採訪時表示,「郭美美本人已經喪失了人身自由。這種情況下,只有警方才能透露和她相關的犯罪證據,而這些權利都不應該是一個媒體行使的。」
捍衛知情權?
不過,支持央視的評論認為,官方媒體對郭美美和其「乾爹」事件的報道,恰是為了保障公眾的知情權。人民網福建頻道在一則簡短的評論中稱,「郭美美就像豪宅大院進口處那塊漂亮的屏風…公眾一追到底,是為了捍衛知情權。」
除了央視的系列報道外,《北京晚報》周一(8月4日)用了兩個整版揭露郭美美的過往。「中國媒體的結構特殊…(使得對類似事件的處理)並不是一種平衡報道。包括此前的薛蠻子,能夠站在他們的角度為其辯護的證據和法律依據都不會出現,」賀衛方對BBC中文網記者表示,公眾的知情權應當予以保障,但央視的這種「一邊倒」報道手法並不合適。
中國媒體人章文寫道,「郭美美名氣再大,也只是一介平民,不掌握任何公權力。現在未審先『判』,上央視悔過,實在太不應該了,」他說,「看來10月份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是該好好討論一下『依法治國』的議題了。『依法治國』,關鍵是要限制公權、保障私權。」
(撰稿:歐陽誠;責編:董樂)
讀者反饋
近期新華社、中央電視台都在高調起底「郭美美」,把人家祖宗三代都報道出來了,從合理性(合法性)來說我認為這是不恰當的。但這反映了我們的官方媒體是如何看待法律、如何尊重他人的。郭美美本身是個小人物,我本人從來不關心郭美美,但我認為她應該得到尊重,其權益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一個人的合法權益因為其違反了某些法律而被一部分人肆意踐踏,這個社會是有問題的。
<strong>劉衛華, 湖北武漢</strong><br/>
【文化大革命】這個既殘酷且荒謬的運動雖然已成過去,國內那種一沉百踩、互揭瘡疤、鬥個你死我活的劣質文化依然沒有變。郭美美招搖過市多年,一直順風順水,國內大小媒體從來沒有【起底】的動作,今天郭美美被抓著了辮子,形勢變了,風向轉了,國內所有媒體馬上對她作出瘋狂「未審先判」和「遊街示眾」的凌虐,跟郭美美拉上關係的人物與組織也即時站出來撇清關係,頓時,郭美美變成了一隻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郭美美的遭遇,薄熙來的下場,一班中箭落馬的官員與軍頭,盡顯中共的【善鬥】一直沒變。敢信這個國家若然沒有政治體制的徹底變改,這個【善鬥】的政權只會繼續互踩互鬥、繼續腐朽下去,沒完沒了,直到【全民覺醒】的一天。
<strong>孟光, Hong Kong</strong><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