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被控誹謗及尋釁滋事案開審

圖像來源,Beijing Chaoyang District Court
中國前網絡紅人秦火火被控誹謗及尋釁滋事罪一案星期五(4月11日)在北京朝陽區法院開審。
和此前多個廣受民眾和輿論關注的案件一樣,此案的審理也由法院的官方微博進行微博直播。
30歲的秦火火本名秦志暉,他被控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間,使用「東土秦火火」、 「淮上秦火火」、 「炎黃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賬戶捏造損害羅援、楊瀾、張海迪等人名譽。
不過起訴書沒有提及秦志暉在郭美美醜聞中指紅十字會強行募捐的微博。
他還被控在2011年8月20日,使用名為「中國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賬戶發佈鐵道部向溫州動車事故意大利籍旅客賠償3000萬歐元的虛假信息。
在庭審期間,秦志暉表示自己在網上看到2000萬歐元的說法,並說覺得3000萬更好,就寫了3000萬歐元併發表。
根據朝陽區法院發佈的微博,秦志暉在庭上表示自願認罪。
歉意
中國官方新華網引述秦火火在最後陳述中說,「過幾個月的久久思考,我主要有以下認識:第一,我的行為在法律上是不被許可的,在事實上我的確是誤導了大家對公眾人物 和政府部門的看法; 第二,我沒有認識到網絡不僅僅是一個虛擬空間,網絡是自由的,我越過了紅線,我嚴重損害了他人的名譽和聲譽;第三,有句話說得好,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我恰 恰是忽視了這一點,也忽視了法律和道德的存在,擾亂了網絡的正常秩序。」
報道說,秦火火稱自己想表達一個歉意,「對楊瀾、羅援、張海迪等人的名譽造成很大的打擊,我深表歉意和內疚。名譽是無價的,是他們幾十年辛辛苦苦打拼下來的,被 我幾條微博就給抹黑了。將心比心,誰都是不願意的。我對自己沒有什麼可辯護的地方,我只是想說,希望我能夠警示他人,別幹我這樣的蠢事。」
評論
秦火火案開審星期五也成為新浪微博的熱點話題,吸引不少網民評論。
@風中的阿梓喵就秦火火案反思說:也許他確實不作死就不會死罪有應得,然而許多人始終對政府持懷疑態度,這種現象令人深思。不公開不透明,對政府官員和普通人在司法實踐中用雙重標凖,只許官放火不許民點燈,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這些事實,令其失去了公信力,所以遇事則懷疑當先。
@S⼂伊伊則認為:網上從來都不乏造謠誹謗歪曲事實,民眾們也跟著起哄,事實還沒清楚就聽風是雨,到處亂說甚至髒話連篇各種辱罵,不知道這件事又能讓多少人反思呢?
也有@朱坤嶺提出多種值得深思的質疑: 1.「網絡水軍」如何定義?2.「水軍」是否違法?3.清理水軍的法律依據何在?4.誰有權清理「水軍」?5.以清理水軍名義侵犯公民言論自由怎麼辦?6.紅會為何不起訴造謠的秦火火?7.未經審判也可確認是「謠言」?8.造謠該承擔何種法律後果?9.被造謠不是推卸責任的借口。10.所有不真實的言論都是謠言?
(撰稿/責編: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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