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二拆四”案判决:网络推手杨秀宇获刑四年

杨秀宇被判刑

图像来源, Beijing Chaoyang District Court

图像加注文字,网名“立二拆四”的杨秀宇被控非法经营,获刑四年,罚金15万。

炒作郭美美、干露露等“网络名人”的幕后推手杨秀宇、卢梅分别获刑四年和一年半,两家网络营销公司被判罚款。

杨秀宇、卢梅以及其所在的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均被控非法经营。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判杨秀宇四年徒刑,罚金15万人民币;卢梅获刑1年半,罚金3万;尔玛天仙公司罚金50万,尔玛互动罚金20万。

据中新网报道,杨秀宇表示接受北京朝阳法院的判决,卢梅明确表示不上诉,两公司则当庭表示回去考虑。

杨秀宇所控制的尔玛天仙公司从2008年至2013年,多次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额531200元人民币。而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间,则在杨秀宇决策下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由卢梅负责联系他人删除信息,收取删除费用22万余元。

网名为“立二拆四”的杨秀宇涉嫌策划炒作“僧人船震”和“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等虚假网络事件。

据检方指,杨秀宇代表尔玛天仙公司于2011年10月与北京续风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网络推广合同,由杨秀宇安排续风堂公司旗下画家安某某身着僧服与两名女子在北京西城区后海制造“僧人船震”视频,在互联网上引发关注,以对安某某进行炒作。尔玛天仙公司为此收取17万余元。

2012年5月,杨秀宇则收取一家知名旅行社19万,策划“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的虚假事件。

据旅行社证人称,当时他负责推广旅行社的“888万包机去伦敦”奢华游项目,找杨秀宇做营销推广。后者提出打造相关博文,以使网友在搜索“包机”时会看到旅行社的这个奢华游项目。

中新网指,杨秀宇在供述中称,为了迎合部分网民的审丑趣味,开始策划炒作郭美美、干露露等“网络红人”事件。

三年前因网络炫富而引起大量网民关注的郭美美,在今年8月已因参与网络赌球而被拘捕。

(编写:列尔 责编:萧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