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批捕

图像来源,xinhua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消息,检方已经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中国炫富女”郭美美批准逮捕。
三年前在网上炫富而使中国红十字会陷入信任危机的郭美美7月9日因在世界杯期间参与赌球被北京警方拘捕。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星期三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2014年8月13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案。经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于8月20日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对郭美美批准逮捕,由公安机关对此案继续开展侦查工作。”
中国媒体说,根据法律规定,郭美美或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官媒“未审先判”
2011年6月,年仅20岁的郭美美通过微博炫富,声称自己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在中国引发严重社会争议。
虽然北京警方随后进行的调查做出结论说,郭美美同中国红十字会没有任何关系,但这一事件使中国红十字会声誉严重受损,慈善捐款额大幅下降。
郭美美7月9日被捕后,中国各大媒体从8月初开始大篇幅详细报道她卖淫、赌博、被包养细节,澄清她与中国红十字会之间“毫无关系”。
新华社发表了一篇题为《以无耻开启的癫狂,必将有可耻的末日》的文章。该文引用北京大学学者张颐武的评论称,“政府和媒体都应尽量在第一时间澄清负能量事件背后的阴暗与含糊,不要留有很大的猜想空间,以致于最后陷于被动。”
与此同时,中央电视台也在其多个频道长时间“起底”23岁的郭美美。报道不仅详细讲述了郭美美通过赌博和卖淫的“发家之路”,还披露了郭美美的家庭背景,称“这个家庭与健康人家的环境有太多不同”。
官方媒体对一起尚未经过法院审判案件的大肆报道,在中国的社交媒体上引发了争议。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在其微博上质疑央视的做法:“案件没到检察院,电视台就把嫌疑人满世界游街示众,法律何在?人权何在?”
(撰稿:秦川/责编:横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