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案在濟南中院開始宣判

薄熙來案即將在濟南中院宣判(22/09/2013)
圖像加註文字,濟南中院將通過官方微博播報法庭宣判情況。

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星期日(9月22日)上午在濟南中院宣判。

法院裁定薄熙來3項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濟南中院裁決說,如果薄熙來不服裁決,可在接到判決書後第2日起10日內提出上訴。

在宣判後,薄熙來被法警帶上手拷並帶出法庭。BBC駐北京記者顧求真說,載有薄熙來的車隊已駛出法院。

濟南中院此前通過微博說,約有100多名旁聽人員出席了一審判決。

法院官方微博說,旁聽人員有被告人親屬 3人及陪同人員2人、新聞媒體記者22人及社會各界人士等89人,共計116人。

濟南中院還在微博上同步發佈了宣判判決要點,以及法庭照片。

濟南中院微博星期日上午8:30以公告的方式發佈消息說,「本院將於今日上午10時在第五審判庭公開宣判被告人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屆時,本院將通過官方微博播報相關情況」。

薄熙來案於8月22日上午8:43分開審,經過5天的公開開庭審理,於8月26日下午13時04分一審結束。

濟南檢察院的起訴書說,被告人薄熙來單獨受賄和共同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2179.0587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共同貪污公款人民幣500萬元,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應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

不過,在長達5天的一審期間,薄熙來對所有控罪進行了抗辯,對相關指控予以否認。

(撰稿:蕭爾 責編: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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