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写:两岸如何看待中国审理台湾电信诈骗犯?

图像来源,Xinhua
BBC中文网周三(5月4日)举办谷歌环聊(Google Hangout),邀请中国与台湾的律师及民众,在线上讨论台湾电信诈骗嫌犯在中国受审所牵涉的司法主权、两案法制异同以及两岸关系。
讨论会在香港时间19时30分(英国格林尼治时间12时30分)举行,由BBC中文网记者刘子维在香港主持,参与讨论的嘉宾分别是在北京执业,专长刑事诉讼的律师杨航远;具有台湾、中国律师资格,在两岸都有办案经验的台湾律师刘阳明;目前在伦敦就读研究所的中国学生周睿洋,以及台湾大学研究生陈梁政。
视频讨论回放:中国审理台湾嫌犯是否合理?
在30分钟的讨论会中,刘阳明、杨航远以“法律人”的角度来看待“肯尼亚案”(台湾称肯亚)、“马来西亚案”,认为应该以法律“打击犯罪、伸张正义”的本质为基准判断,在中国审理能更经济、更有效的打击犯罪,不需要太过着重在两岸关系与主权争辩。
周睿洋以他主修的经济为出发点,认为台湾诈骗嫌犯在中国受审,所付出的成本较大,较能够有效遏阻犯罪。陈梁政则认为不应该单从“效率”为出发点,对中国“相对不透明”的法律制度提出质疑,认为办案应该遵守“程序正义”,遵循既有的合作模式。
“肯亚模式”
刘阳明以协助侦办两岸电信诈骗案的经验,谈到过往的“菲律宾模式”和 “东南亚模式”。
在2011年2月,菲律宾破获跨国诈骗集团,成员中有14名台湾人。菲律宾应中国要求将台湾嫌犯送到中国,台湾派员到中国交涉,在五个月后,将人卷一并带回台湾进行侦审,此称“菲律宾模式”。
而在 2011年6月9日,另一起分别发生在两岸、印尼、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与越南的诈骗案,共逮捕台湾人471人,中国214人,最后是由两岸共同侦办,共享证据,各自从第三地带回人卷,各自侦审,此谓“东南亚模式”。
刘阳明与杨航远律师都认为,从肯尼亚案之后,可望建立更有效率打击犯罪的新两岸合作模式。
两岸差异

图像来源,BBC Chinese
陈梁政认为,中国法律在程序正义上的不足,将有可能侵害人权。杨航远回应,以他对中国法律的深入了解,“绝大部分的案件都是依照程序来的,特别是普通犯罪案件。”而电信诈骗正是属于普通刑事案件的范畴,并不涉及政治与党政,因此更不存在“程序不透明”的问题。
刘阳明进一步谈到两岸对于诈骗量刑的差异,指出台湾在两年前有修法,加重诈骗刑罚,从过往的最重判七年半有期徒刑,到最重判3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从两年来的案例看来,都还是轻判,所以给人一种“台湾对诈骗犯处罚很轻的印象”。而根据中国《刑法》第266条,对“数额特别巨大”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从重量刑。从本刑来看,中国对诈骗的刑期也比台湾高出很多。
在两岸关系方面,周睿洋认为应该回归到“事实的基本面”,跳脱两岸意识形态,务实的解决问题。刘阳明认为,台湾即将上任的总统蔡英文在当选时说过要:“谦卑、谦卑、再谦卑。”因此期盼在她上任后,对于两岸共同打击犯罪能“沟通、沟通、再沟通。”
(撰稿:刘子维 责编:萧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