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观察:港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今年7月1日,中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安全法》。

图像来源,Reuters

图像加注文字,今年7月1日,中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安全法》。

今年7月1日,中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安全法》。该法涵盖政治、国土、军事、文化、科技等11个领域,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和职责、制度、保障、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定。 特别是在第11条第2款及第40条第3款,首次将香港和澳门纳入适用范围,列明港澳台同胞都有义务维护国家主权,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引发香港各界的强烈反应。

官方的反应

由于《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人大法工委又表明,新国安法不会纳入基本法附件三。言下之意,新国安法目前不在港实施。同时重申,香港要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要按照《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通过本地立法去处理。

港府官员们异口同声的表明新国安法不适用于香港。律政司长袁国强的解释是,新国安法无定立新的刑事罪行,没有加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特区政府与特首梁振英重申本届政府没有计划就23条立法。

许多建制派议员和学者纷纷背书,新国安法与香港无关。

在香港,很少看到国家颁布的法律这么不受待见,人人避之不及。

港人的忧虑

新国安法实时在港人心理上引起「寒蝉效应」。

香港记者协会、独立评论人协会及国际记者联会发表声明,对人大常委会通过新国安法感到遗憾和不安。他们还担心港人日后返回内地时会被追究。

《星岛日报》认为,虽然新国安法属原则性法律,至今仍未有具体操作细则,包括对罪名、罪行的定义,以及详细罚则等,但一旦落实细节,于香港煽动「港独」活动人士等,回到内地将因违反新国安法而被定罪。

不少港人疑惑,新国安法不在香港实施,香港又不对23条立法,难道香港是一个不受有关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法律管辖的真空地带?港人在香港违反了新国安法,但没有违反香港法律,真的不会被检控?

新国安法阐明,港澳台同胞都有义务维护国家主权,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言下之意,港人如果违反了这义务和责任,理所当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处罚。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郑淑娜副主任认为:「触犯了哪个法律,是哪个司法管辖区就是哪个司法管辖区来管。」这里强调的重点是触犯的法律和司法管辖权,而模糊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犯罪地点,以及内地与香港分属不同法律制度的「一国两制」。

这段话符合逻辑的理解是,在香港参与了例如反对中央政府的游行,或鼓吹香港独立等被认为是违反国安法的港人,如果进入内地,就到了内地司法管辖区,要接受内地司法机关的管辖,可能被指控违反了国安法。当然,这一担忧要通过具体的司法实践来进一步证明。

达摩克利斯之剑

如果把新国安法比喻为悬在港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应不会太过分。

袁国强司长一方面认为新国安法不会在港实施,叫港人不必担忧,另一方面却不能确保港人在港如触犯国安法,赴内地不会被捕。这点充分反映出中国法制的不确定性:立法者在起草新国安法时强调了原则性,意图用法律把危害党国政权体制的方方面面控制住,造成许多法律字眼的模糊性,使法律本身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当法律符合当政者意志时,它可以不被强制执行;当法律不能迎合当政者意志时,它就被强制执行。因此常常出现,相同的法律,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地方,被向完全不同的方向执行。

新国安法的颁布,使港人处于捉摸不定或莫名恐惧的状态,只能靠揣摩上意和现实案例来判断。例如,媒体披露,去年香港占领中环运动后,不少参加人士被拒入境内地。

《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是中国法律是否在香港实施的「门坎」,这个「门坎」不是很高,不需修法。香港回归以来,附件三里的全国性法律有过三次增减,其程序不是通过《香港基本法》第159条的修法,而是经过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决定。

当然,香港若「出现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人大常委便有权根据《香港基本法》第18条,宣布香港进入紧急状态。在这情况下,「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

所以,新国安法是港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备而不用,用时方便;不是不用,需时就用。新国安法涵盖面广,又没有列明具体罪名和罚则,令执法者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没有监督与制衡,不是国家和香港之福。

(责编: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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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反馈

一部分香港人觉的自己高人一等,所以觉的看不起大陆人,这是事实,所以才造成泛民和本土对大陆人的侮辱。水果日报也经常用带军帽的熊猫和强国人用媒体来羞辱一个地方的人,难道这就是他们追求的民主和公平吗?

有素质的大陆人是不会再在香港,因为他们从网络上看到了这么多令人恶心的事情。至于还去香港的,一是:水货客(对他们说有钱赚就可以),二是一些商业人士(没办法,出差)。

以前还是蛮喜欢香港的,觉的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很好,中国很有幸。现在看了泛民,本土+水果日报,一切都是一厢情愿。

最后:让深圳和上海取代香港,然后给港人一片“安宁”。

Pang, EOK

从中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规定,中国籍或非中国籍香港居民,在香港的言论或行为,只要不违反香港法律,中国公安\检察\法院,无管辖权.他们近入大陆,依法不受中国法律,包括新<国安法>处理.但有些大陆地方,如果另外找一个名义,对进入大陆的香港居民特定人士,作出处理,谁也没有办法保证.在此,我想给梁国雄议员提个醒,如果进入大陆,再穿印有"六四"的衣衫,带大陆违禁的物品,大陆有司法管辖权.

项德宝, Australia sydney

為什麼港人頭上會有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不正顯示中共對香港人【有所懼】嗎?要不然,何須有此一劍?當有朝一日香港人【無懼於】這把利劍之時,就是中國改朝換代之日。試看古今中外的歷史,可嘗見憑武力、揮利劍的統治者可以歷久不衰、千秋萬代?

孟光, Hong Kong

西方的殖民统治就是达摩克利斯之剑,英国这个大一点的岛国的心情很憔悴吧

未署名

我觉得嘛,某些香港人就是因为太多年不把中国当一回事,不把中国人的感受当一回事,平时随便骂中国人、随便丑化中国人就算了,而且还自以为不在大陆可以隔岸放火,做出实实在在损害中国利益的事,你换作对方是美国,试试看在同样的地方做些危害美国利益的事情?他们不敢,就是因为美国法律有境外管辖,所以中国现在这个法律挺好的,让香港人收敛一些,不是说要管你们,而是表示我们利益还是有后盾罩着的,不容你们随意侵害。

dk.zhong,

确实,中国的法律应该在香港实施,先从国安法开始比较好,因为国家安全本就是中央政府负责.

应该逐渐的让香港和内地一国一制,一国两制只能是过渡,现在看来,这个做法很不好,让一些香港人有了非分之想,妄想永远两制. 一国一制的目标应该明确下来,也好让那些不适应一国一制的香港人早有准备,去移民

John,

中国当局就是痴人说梦,把独裁的毒素从大陆漂到港澳台,简直可笑吗,只想快看到中国共产党赶快从这地球上消失。

curtis shaw, zhengze suzhou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