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正在研究新闻传播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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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媒引述原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近日透露,全国人大正在研究新闻传播立法,新闻法治化提上日程。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结合他最近在人大的工作透露,国家正在研究传播立法。
柳斌杰表示,新媒体发言随意,吸引眼球;传统媒体管制严格,面容呆板。一样的传播两个尺度,让传统媒体常常感叹“戴着镣铐跳舞”、环境不公。而传播立法出台,将终结这一局面。
柳斌杰认为,依法治国,新闻传播也要有法治思维,走向法治轨道。否则,底线不清、边界不明,媒体不好把握。哪些东西能传播、哪些不能传播,法制、道德、社会秩序的底线要明确,用各种条条框框把体制内的管得很死,眼看着它们的影响力减弱,阻碍它们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传播立法能使媒体获得自主权,媒体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可以依法判断自己的行为。
2014年中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新闻和传媒机构的法规条文。
6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新规,禁止新闻记者和记者站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批评报道。
10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通知,从2015年初开始,中央、地方的重点新闻网站以及全国性行业新闻网站的采编人员将分批获得新闻记者证,但商业网站并未被列入新闻记者证发放对象。
早在20世纪80年代,《新闻法》就曾被提上中国立法议程,但1989年发生了天安门学生民主运动,新闻立法工作也因此停顿。
(撰稿:罗玲 责编:董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