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前富商刘汉等“涉黑”上诉案下周开审

刘汉(资料照片)

图像来源,Xinhua

图像加注文字,刘汉和刘维等人的上诉案,将分别在咸宁中院和咸宁市咸安区第一法院公开审理。

中国湖北省高院官方微薄星期四(7月10日)发布公告称,四川前富商刘汉及胞弟刘维等上诉案,将于7月14日分别在咸宁市公开审理。

咸宁中院已在5月23日就刘汉及胞弟刘维涉及黑社会及故意杀人罪案件宣判,法院一审判处两人死刑。

刘汉和刘维等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此前向湖北高院提出上诉。

湖北高院通过官微发布的公告说,刘汉和刘维等人的上诉案,将分别在咸宁中院和咸宁市咸安区第一法院公开审理。

据法院5月发出的宣判文件指出,刘汉、刘维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故意杀人等罪名成立,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案的34名被告同时被咸宁中院分别判处死刑、终身监禁、死缓、三年至20年有期徒刑。被告单位汉龙集团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

刘汉被指与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子周滨关系密切,是周滨在四川的生意伙伴并且有投资往来。

据《人民日报》早前的报导,指刘汉集团所以能在四川坐大成势,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当地一些党政和司法机关人员充当“保护伞”。

该集团指控自1993年以来,刘氏兄弟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团伙造成9人死亡。

(撰稿/责编:萧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