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前富商劉漢等「涉黑」上訴案下周開審

圖像來源,Xinhua
中國湖北省高院官方微薄星期四(7月10日)發佈公告稱,四川前富商劉漢及胞弟劉維等上訴案,將於7月14日分別在咸寧市公開審理。
咸寧中院已在5月23日就劉漢及胞弟劉維涉及黑社會及故意殺人罪案件宣判,法院一審判處兩人死刑。
劉漢和劉維等被告人和被告單位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此前向湖北高院提出上訴。
湖北高院通過官微發佈的公告說,劉漢和劉維等人的上訴案,將分別在咸寧中院和咸寧市鹹安區第一法院公開審理。
據法院5月發出的宣判文件指出,劉漢、劉維主觀惡性極深,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罪、故意殺人等罪名成立,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同案的34名被告同時被咸寧中院分別判處死刑、終身監禁、死緩、三年至20年有期徒刑。被告單位漢龍集團犯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判處罰金人民幣3億元。
劉漢被指與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之子周濱關係密切,是周濱在四川的生意伙伴並且有投資往來。
據《人民日報》早前的報導,指劉漢集團所以能在四川坐大成勢,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當地一些黨政和司法機關人員充當「保護傘」。
該集團指控自1993年以來,劉氏兄弟等36人無視國家法律,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犯罪團伙造成9人死亡。
(撰稿/責編:蕭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