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談中國:公共浴室禁艾是公然歧視

- Author, 劉鵬
- Role, 新疆網友
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商務部起草的《沐浴業管理辦法》徵求意見。該辦法擬規定,沐浴場所應在顯著位置設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標誌。該徵求意見稿公布後,公共浴所對艾滋病人說不有沒有必要,也引發了業內人士和社會公眾的爭議。(10月14日《北京晨報》)
公共沐浴場所設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標誌,其初衷無疑是好的,即為了保護其他客人安全和健康,減少相關傳染性疾病的傳播。但以法律的形式,要求公共浴室設置警示牌,特別是將艾滋病患者也拒之門外,卻明顯是沒必要也極不妥當的,而且涉嫌歧視。
首先,艾滋病並不會通過共浴的方式傳播。大家知道,艾滋病的傳播方式有母嬰、血液和性三種。而且這麼多年來,也從未有任何一項流行病學調查顯示,曾有人是因為出入公共浴室而被感染的。因此,禁止一些可以通過共浴傳染的性病病人進入公共浴室尚可以理解,但實在沒有必要禁止艾滋病人。
其次,公共浴室禁艾並不具備可操作性。一方面是艾滋病患者臉上不會寫字,誰是艾滋病,誰是健康人,公共浴室的管理者無法分辨,更不能盤查;另一方面,一些感染者,特別早期感染者其自己有可能都不知道自己已經患病,如何禁止其到公共浴室洗浴?一個法律條文如果完全不能落實和實際操作,無疑形同虛設,讓法律失去了其嚴肅性與可操作性,且浪費立法資源。
再次,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公共浴室禁艾涉嫌歧視。早在2006年,國務院公布的《艾滋病防治條例》就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享有的婚姻、就業、就醫、入學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與《艾滋病防治條例》相比,《沐浴業管理辦法》明顯是「下位法」,其不能與「上位法」相衝突,更不能規定用設置警示牌的方式,公然歧視艾滋病患者。
保護艾滋病患者權益,消除歧視是人性化的必須,也是全世界的共識。在共浴不具備傳播性、設置警示不具備操作性且涉嫌歧視等現實面前,公共浴室禁艾與人類文明與社會進步需要背道而馳,明顯極不妥當,也不得人心!
注:《大家談中國》的文章不代表BBC的立場和觀點, 網友如要發表評論,請使用下表:
讀者反饋
不知道中共是真還是故意無知,想出公共浴室禁艾的政策。倒不如徹底一點吧:禁艾患者參與一切公眾運動、禁艾患者乘搭一切公共交通工具、禁艾患者出入一切公共場所.........以中共一路走來對待人民那種殘酷嗜殺的根性,不排除終有一天會把國境之內的所有艾滋患者狠狠抹掉,屆時大可以敲鑼打鼓高呼『滅艾取得全面勝利』,成為全球唯一的【無艾國】!
<br><strong>孟光, Hong Kong</strong><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