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談中國:警察搶屍是盤「險棋」

7月17日湖南,臨武縣城管局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將瓜農鄧正佳砸死。18日早上4點40分左右,警察衝過來對停放屍體現場的圍觀者一頓暴打,傷者包括老人和小孩。死者的大女兒被打傷,一個路人腦袋被打破。家屬說,鄧正加的遺體被拉至南強鎮蓮塘村進村路口後放下。(《新京報》7月18日報道)
城管致人殞命,警察參與搶屍,不是一個系統的部門,在鄧正佳事件上配合默契,確實有點耐人尋味。論理,警察不歸城管部門指揮,城管惹出命案,警方的職責在於緝拿兇手。現在,臨武警方磨刀霍霍向屍體,並且搶屍又拋屍,如此迷局,還真讓人摸不著頭腦。
如果說城管製造命案,純屬偶然,那麼,警方暴力搶屍顯然是有意所為。許多人在譴責臨武警方的行為,但我更想知道是誰早操盤,調動警察後半夜摸黑出動,作出這般當驚世界殊的舉動。顯然,鄧正佳事件出現後,臨武當地有人在下一盤不小的棋。這盤棋,「棋藝」並不生疏,甚至相當的老道:出事後,當地政府保持緘默;深夜,派出警察驅趕事發現場的圍觀者,打傷死者家屬和路人;搶走屍體不是掩藏起來,而是丟在死者村莊的路口。抹去縣城的慘案現場,把麻煩丟給輿論難以聚焦的鄉村路口。如果媒體找不到新聞線索,鄉下人又玩不了微博,相信要不了幾天,鄧正佳事件就被人遺忘了。
照此說來,警察搶屍確實是一招「妙棋」。如果不是《新京報》記者介入,這招妙棋就完美無缺了。問題在於,設計得再妙不可言的棋,每一步都有軟肋,否則這個世界上也就沒有棋藝競技了。
越是自以為妙不可言的棋,往往也有致命的地方。不論什麼樣的屍體,都有其最後的尊嚴和權利。被搶劫被拋棄,不論是組織所為還是個人幹的,都是法律和倫理無法容忍的。
世界上沒有搶屍的公務,臨武警方即便有上司簽發的手諭,這樣的行為也是反人類的,不受法律的保護。何況,下這盤棋的人,大智慧談不上,小聰明還是有的,不會傻到白紙黑字地指揮警察幹這麼殘暴至極的事情。
如此來說,警察作為棋子,自己扮演的是個「險棋子」,費力還殃及自身。同樣,對於膜厚操盤下棋的「棋手」來說,也是相當危險的。今天你可以小贏一把,把鄧正佳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歷史早晚會有清算你這招陰損棋的那天。如果下棋的人只看到眼前有限的幾步,不顧及身後的危害,顯然不配當棋手的,更不要說在幕後操作棋盤了。
凡棋,皆需對弈。作為娛樂,下棋有益健康。在社會生活中,作為共同體成員,需要協作和共存。城管為所謂的市(縣)容,可以出手傷人,這是往死裏下棋;經常搶屍,這是觀棋者橫刀傷人,是幫兇。
真正的智者,斷然不會這麼把民眾當作博弈的對手,更不會死活都欺侮。眼下,正在開展的群眾路線實踐活動,好像不是和老百姓對弈,而是融入群眾中去。城管殺人、警察搶屍,這樣的暴力聯繫群眾,是反人類反文明的暴行。所以,我們不得不大聲質問:是誰給給警察下達的搶屍命令?
(責編: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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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反饋
沒文化,真可怕,真搞不懂,警察按法律規定將死者的屍體從案發現場運走,怎麼就變成搶屍體了,這是刑事案件,難道不用驗屍體嗎?不驗有辦法定罪嗎?家屬不讓運走,無非是想向政府多要點錢,但那是公共的地方,難道不會影響到其它的人嗎?運到殯儀館去保存難道不對嗎?那麼的JY,GZ好像吃了春藥一樣大罵政府和警察,難道都不用遵守法律和社會秩序嗎?下次要是有人把屍體抬到他們的家門口放著,看他們還會不會這樣說,我看他們又要大罵政府不作為,為什麼不去搶屍了。這只是一起刑事案件,無非是涉及到比較敏感的「城管」而已,希望一切依照法律程序來處理,不要火上澆油,更不要借機鬧事!
<strong>謝文華, 中國福建福州</strong><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