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下月開庭審理

圖像來源,Reuters
澳門終審法院周四(11月10日)宣佈,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將於12月5日開庭審理。
現年61歲的何超明博士面臨從盜用公款到濫用職權等總共2000多項控罪。
今年2月,澳門廉政公署以伙同他人非法挪用4400萬澳門元為由拘捕了何超明,羈押至今。
何超明曾提出<link type="page"><caption> 人身保護令申請</caption><url href="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a/2016/03/160301_macau_corruption" platform="highweb"/></link>,被終審法院駁回。
何超明是迄今為止澳門被控涉貪罪的最高級別官員。10年前,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因涉貪下台。
根據澳門基本法規定,經北京批准任命的澳門行政當局高級官員如涉刑事案,只能由最高級法院,即終審法院審理。這意味著對判決無法上訴。
履歷
澳門廉政公署今年2月底公布此案部分案情,間接證實了何超明涉案。
廉政專員張永春表示,此案去年由檢察院內部發現,之後按法律規定,通報廉政公署,「廉署依法定程序展開相關調查,過程中得到檢察院大力支持和充分配合,令案件得以偵破。」
何超明1955年4月出生於澳門,1979年考入中國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其後到北京大學法律學院擔任經濟法博士研究生。
畢業後,何超明進入廣東高等法院工作。他從書記員開始,由審判助理一直做到經濟審判庭庭長,年僅36歲就成為當時全國最年輕的庭長。
他其後於1991年前往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文學院、法學院進修語言和法律課程,之後返回澳門,出任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協調員。
1999年12月20日,他接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檢察長,其後兩獲連任,至2014年才退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