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 被刑事調查

圖像來源,Getty Images
在澳門媒體廣泛報道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正被當局調查後,澳門廉政公署專員周日(2月28日)間接證實了涉案人員名字以及部分案情。
澳門廉政專員張永春公布,涉案是前檢察長,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一名檢察院顧問以及多名商人,其中有兩人是前檢察院領導人員的親屬。
但是根據BBC中文網的調查,澳門自主權移交以來,就只有一名前檢察長,也就是何超明。
張永春表示,此案並未涉及澳門檢察院的司法運作,「不影響到公平公正行使司法權」,是去年由檢察院內部發現。
他還透露,檢察院發現後按法律規定,通報廉政公署,「廉署依法定程序展開相關調查,過程中得到檢察院大力支持和充分配合,令案件得以偵破。」
他說,此案性質與過去一年其他澳門公共部門貪腐案具有共通點,基於是抓住權利可以有權判給、決定勞務購置等人員,會避開法律規定,在法律允許的緊急情況或在保安理由下,虛報情況利用非法手段,將工程判給相熟以至同伙開設公司的商人。
這是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後,澳門另一位涉貪被查的重要高級官員。
根正苗紅
何超明1955年4月出生於澳門;1979年,他考入中國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其後到北京大學法律學院擔任經濟法博士研究生。
畢業後何超明進入廣東高等法院工作,他從書記員開始,由審判助理一直做到經濟審判庭庭長,年僅36歲就 成為當時全國最年輕的庭長。
他其後於1991年前往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文學院、法學院進修語言和法律課程。他其後返回澳門,出任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協調員。
何超明曾修讀澳門大學法學院法律課程、參加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澳門高級公務員培訓班。1996年初任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副高級專員。
1999年12月 20日他接任澳門特別行政區檢察院檢察長,其後兩獲連任,至2014年才退任。
(撰稿:羅玲,責編:威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