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行違反美國商業規定 被判處1.8億罰金

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周一(8月22日)表示,已經成立跨部會因應項目小組調查此事。

圖像來源,BBC Chinese

圖像加註文字,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周一(8月22日)表示,已經成立跨部會因應項目小組調查此事。
    • Author, 鄭仲嵐
    • Role, BBC中文網台灣特約記者

台灣兆豐銀行位於紐約的分行因為違反美國商業規定,被裁罰1.8億美金罰金。台灣官方成立項目小組因應。

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周一(8月22日)表示,已經成立跨部會因應項目小組調查此事。

由於美方表示兆豐紐約分行「恐有洗錢嫌疑」,桂先農表示,會積極與美方聯繫。但至於該銀行是否有洗錢行為,他說這已經是屬於檢察官的職權,因此「不便評論」。

當記者問到兆豐在管制上是否出現缺失時,桂先農表示,8月1日已經聽到兆豐口頭報告,根據兆豐之前一連串的回復,他們認定兆豐在通報上「並無缺失」。

對於美方的論述,桂先農說表示尊重之外,也會再請兆豐說明清楚。但目前代理總經理吳漢卿已經口頭提出請辭,政府要如何跟兆豐溝通,金管會將持續了解中。

金管會表示,台灣目前在金融檢查的經費上也相當不足,1年可以金檢的台灣海外分行約只有4家。但目前台資銀行海外據點已超過450家,金檢一輪需要超過100年。

法令認識不足?

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在2015年1月至3月對於台灣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進行例行性檢查時,發現該銀行在2012年時的申報有諸多缺失,違反規定。其缺失包括違反法遵機制、防制洗錢跟可疑交易等。

最終於美國時間8月19日,當地判處兆豐銀行紐約分行1.8億的罰款。

美方在合意書中表示,兆豐紐約分行的權責不清。一人「身兼數職」的情況長年無法改善,利益衝突無法迴避。許多重要跟美方的文件也沒有中文翻譯,首席法規遵循官更對美國法律「不了解」。

再來是美方認為兆豐紐約分行可疑的交易多,但是卻沒有如實申報,其中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間,有許多特定款項令美方起疑。另外兆豐與莫薩克‧馮賽卡(Mossack Fonseca)律師事務所有許多交易,這間公司先前才因「巴拿馬文件」而聲名大噪。

最後是美方不滿兆豐的態度。2月時美方已經先跟兆豐說明疑點,但兆豐隨後於3月24日回復表示並無違反規範,時任兆豐金的總經理蔡友才隨後離職。兆豐不再特別響應後,態度讓美方覺得不滿。

對於蔡友才離職,桂先農表示,必要時會請他來說明當初案情,並認為「如果邀請他,他應該會來說明的」。

「觸怒美方底線」

台灣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邱俊榮向BBC中文網記者表示,這件事情不論「輕忽」或是「刻意」,都不能否認兆豐金控錯估了美方的最後底線,以致造成美方「攤牌」無可挽救的結果。

邱俊榮表示:「兆豐可能認為事情有模糊空間,或是可以商量的餘地,但是美方指控是相當具體,就算兆豐強調沒有違法,但這種灰色地帶已經無法適用在美國商界」。

對於兩邊認知差異,邱俊榮說:「台灣是採成文法,一旦碰觸到條文、有憑有據,才可以認定犯罪,但美方是不成文法,只要他認定你有犯罪嫌疑,經指證屢勸不聽者,就會祭出重罰,過去歐洲企業在美國也有許多被判高額罰金的例子」。

邱俊榮感嘆,「不夠嚴謹的對待美方態度,本來有進一步挽救的空間,但最後都錯失了,也凸顯出我們國家跟企業在危機處理上沒有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