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長披露校委會否決陳文敏任命原因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

圖像來源,AFP

圖像加註文字,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任命被否決。

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披露校委會成員否決陳文敏作為副校長(學術人事及資源)的任命原因,香港大學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對馮敬恩提出譴責,並指他的作法違反保密協議。

梁智鴻指出,馮敬恩對外披露會議內容的作法,有礙委員在會議上自由討論和交流意見,校委會可能會懲處馮敬恩。

教聯會會長黃均瑜指應該革除馮敬恩校委成員的職務。他對《文匯報》說,馮敬恩違反基本道德操守,嚴重打擊校委會的保密制度。

馮敬恩在社交網站「臉書」帳號發表聲明,稱前中文大學校長李國章在校委會會議上指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及得到部份政黨支持,而陳文敏能出任法院學院院長只是好人,而非因為其學術成就。

根據馮敬恩聲明,三名校委會成員紀文鳳、梁高美懿和洪丕正均表示,陳文敏在未任命前公開自己是唯一候選人,他的操守有問題。

前嶺南大學校長陳坤耀指,陳文敏鮮有在學術期刊發表文章,或擔任學術文章主要作者。他指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沒有資格處理有博士學位人士的應徵。

香港大學外科學系教授盧寵茂說陳文敏學術水平不足,比助理教授不如。七月的校委會會議中,發生衝擊事件,而盧寵茂在混亂中跌倒。他說,陳文敏事後沒有向他慰問。

王䓪鳴指委任陳文敏會造成香港大學進一步分裂,而另一委員廖長江指在Google Scholar,陳文敏的文章在過去五年只被搜尋過四次。

除盧寵茂是校內委員外,上述其餘七人皆是校外委員。根據香港大學條例,香港大學校委會共有24名委員。特首有權直接任命7名委員,而校委會亦會委任六名校外人士出任校委會成員。

根據報道,陳文敏是遴選委員會就副校長(學術人事及資源)一職推薦的唯一人選。周二晚上,校委會以12票對8票,否決陳文敏的任命。投票為不記名投票。

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馮敬恩

圖像來源,BBC CHINESE

圖像加註文字,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披露校委會成員否決陳文敏作為副校長(學術人事及資源)的原因。

陳文敏周三接受電台訪問,指難以說此事沒有政治干預,而港大日後招聘人才可能亦受影響。另外,他表示,大學是公營機構,運作應該公開透明,保密原則不應作為不交代理由的借口。

陳文敏早前發表的公開聲明中,指這次任命並非個人得失問題,而是「關乎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核心價值」。他亦形容,這場風波「不是一場勝負之爭,而是對價值和信念,堅持和承擔的挑戰」 。

陳坤耀接受《明報》訪問,指自己沒有發表有關陳文敏學歷的言論,但他沒指明這些說話是誰說的。《明報》亦引述一名消息人士,指除陳坤耀言論外,馮敬恩所言皆屬實。

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副教授成名對BBC說,校委會否決陳文敏的任命的原因「站不住腳」。他說,校委會決定是從1997年以來對香港學術自由最大的威脅。事件對學者發出訊號,北京不會怯於打壓支持民主的學者。他認為,此次事件將令香港自我審查更加嚴重。

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31A,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可委任曾對香港法律作出傑出貢獻的大律師為名譽身分的資深大律師。陳文敏於2003年被委任為名譽身份的資深大律師,是香港唯一一名名譽資深大律師。

親北京報紙《文匯報》去年十月率先報道陳文敏獲推薦出任港大副校長。

(撰稿:蔡曉穎 責編:蕭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