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活動人士因煽動顛覆罪被判5年監禁

近來多名在中國的活動人士被以煽動顛覆國家罪被定罪判刑

圖像來源,Reuters

圖像加註文字,近來多名在中國的活動人士被以煽動顛覆國家罪被定罪判刑

中國活動人士劉家財今天(5月11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湖北宜昌市中級法院被判處5年監禁。

為劉家財作無罪辯護的律師吳魁明對BBC中文網說,剛剛對劉家財做出的判決量刑過重。

吳魁明說,煽動顛覆罪的量刑有兩種,一種是普通量刑,一種是對首要分子和情節特別嚴重的。對劉家財量刑是普通罪行量刑裏面最重的。

吳魁明認為劉家財的行為屬於網絡言論自由,不應該被定罪。

2013年劉家財在網絡轉發「李向陽復仇公告」一文後被當局逮捕起訴。該網絡文章號召對司法當局採取「血洗」暴力復仇。

據此前報道說,劉家財原為「葛洲壩集團」的職工。在1998-2000間,他曾為其他下崗職工討要工資、爭取子女教育經權,並進行過組織獨立工會等活動。

2001年劉家財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管制和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撰稿/責編: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