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不公開審理高瑜案 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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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的異見記者高瑜在北京法院受審,高瑜否認控罪,法庭並未當庭宣判。
周五上午9點30分開始,中國當局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照刑訴法規定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法院周圍有大量警察和便衣人員駐守,媒體記者被要求離開。
據高瑜辯護律師莫少平向BBC中文網透露,高瑜在庭上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予以否認,稱自己沒有實施向境外非法向境外洩露國家秘密文件的行為。
莫少平律師告訴BBC中文網說,公訴機關就指控提出的證據「沒有達到確實、充分和排除合理懷疑的程度」。
法院沒有對案件作當庭宣判。
莫少平律師還透露,在長達4小時的庭審中,70歲的高瑜曾兩次服藥:第一次服藥時審訊中止了5分鐘,第二次則因為心絞痛而需服用硝酸甘油。
庭審屬於不公開審理,被告家人並未獲准進入法庭。
21日早上社交網絡上有消息指,高瑜之子趙萌於今晨被國家安全保衛人員強行送至河北旅遊。消息得到了莫少平律師證實,稱高瑜的兒子「被旅遊了」。
而高瑜的弟弟高衛,據律師說,則是被警察和國保人員「堵在家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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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自今年5月起被刑事拘留,被控非法獲取並向境外洩露中共內部秘密文件。中央電視台於今年5月曾播放「警方提供畫面」,視頻中一名被遮去樣貌的女性承認違法,「危害了國家利益」,並且「誠心誠意接受教訓,而且要認罪」。
路透社今晨則引述莫少平律師說,高瑜是在警方威脅逮捕她的兒子趙萌的情況下「違心地做出有罪供述」。
位於紐約的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在開審前夕發表聲明,呼籲中國當局放棄對高瑜的所有刑事控罪,並釋放高瑜。
聲明引述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說:「高瑜的案子是對言論自由,信息自由的直接攻擊。中國必須放棄對高瑜的所有刑事控罪並立即釋放她,否則將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譴責。」
「國家秘密法規已成為檢控高瑜這類維權人士及告密者的完美武器,但中共對內要求加強限制言論自由的意識形態指令受到國家秘密法規的合法保護並不合理。」
高瑜曾是北京《經濟學周報》副總編輯。她在1993年為香港雜誌撰寫文章,被中國當局控告「洩漏國家機密罪」,經秘密審判後被判刑6年,後在1999年獲得假釋。
(編寫:列爾 責編:蕭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