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3·1特大燃爆事故33人被移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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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星期二(10日)對晉濟高速「3·1」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作出處理。
這一重大危化品燃爆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傷、42輛車被燒燬,直接經濟損失為8197萬元。
中國官方媒體報道,晉濟高速公路山西晉城段岩後隧道「3·1」特別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的調查報告,已經國務院批複,並全文公布。
調查認定這一事故是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包括主管部門監督管理不力,所以對與事故有關的一些領導人也予以拘留或黨紀政紀處分。
正在由司法機關處理的33人中包括山西晉城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副局長杜濤一、晉城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馬春平和河南焦作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副局長劉瑞祿。
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也有33人,包括山西省晉城市委副書記和市長劉潤民,以及河南省孟州市委副書記和市長劉文年。
「3·1」事故
今年3月1日,山西省晉城市澤州縣的晉濟高速公路晉城段岩後隧道裏兩輛卡車追尾相撞,導致前車裝運的甲醇洩露後起火燃燒,並引燃引爆了隧道中的其它40多輛車。
現在查明的撞車事故原因,是因為後車駕駛員在距離前車五、六米的時候才發現前車並緊急剎車,但由於車輛超載而影響了剎車制動。
查明的車輛起火燃燒原因,是因為前車裝載的罐體沒有按照標凖規定安裝緊急切斷閥,造成了甲醇洩漏,在追尾造成電氣短路後,引燃了洩漏的甲醇。
由於岩後隧道入口低,出口高,在發生燃燒後,火勢迅速沿著隧道由入口向出口蔓延。
火焰引燃了前方排隊等候通行的運煤車,引發隧道內一輛載有液態天然氣的車輛爆炸,大火燒了73小時才被撲滅。
(編譯:嵇偉 責編:路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