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形金剛》勒索案 香港兩兄弟獲刑

圖像來源,BBC World Service
好萊塢大片《變形金剛》在香港拍攝期間劇組被勒索案件的兩名被告星期三(2月26日)獲刑。
麥志成被判兩年徒刑。哥哥麥志恆被判入獄半年。
《變形金剛》劇組去年10月在香港拍外景。在拍攝地點鰂魚涌經營水電工程公司店面的麥志恆不接受劇組5000港元賠償。
他被指威脅向劇組索要10萬港元。被拒之後,店鋪內出現大批人馬搬東西,影響電影的拍攝。
警方到場調查期間,劇組導演邁克爾·貝與店員以及店主發生爭執。
警方稱,在場警員試圖制止襲擊者時也遭到襲擊,造成3名警員受輕傷。
邁克爾·貝受襲擊導致面部受傷。
麥氏兄弟被控勒索和襲警兩項罪名。本月初,香港法庭開庭審理此案,兄弟倆都否認有罪。
《變形金剛》去年10月到香港取景拍片時發生了這宗「勒索案」,攝製組縮短了在香港的拍攝行程。
有輿論認為,事件令香港形像受傷,未來爭取大片到香港拍攝的困難會增加很多。
不過,也有些意見認為拍攝期間道路關閉、封街等措施的確造成拍攝地點附近店家與居民的不便,理應有所補償。
(編譯:董樂 責編:路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