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新公民運動成員在北京被定罪

圖像來源,AP
新公民運動成員侯欣和袁東星期三(1月29日)被北京海澱區法院認定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成立。
海澱區法院在其微博宣佈兩人的判決結果。
袁東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侯欣則雖然被定罪,「但犯罪情節較輕,免於刑事處罰」。
這兩項最新的判決是中國打擊新公民運動的行動的一部分。
新公民運動的發起人之一許志永在1月26日已經被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有統計稱,數十名新公民運動的成員遭到當局拘押,其中多人已經遭到起訴和審判。
人權組織稱,新公民運動的主要訴求分別是打擊腐敗以及教育平權,該運動遭到當局大力打壓,令人不得不質疑中國當局的反腐決心。
(撰稿/責編: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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