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中國南海漁業新規定是危險挑釁

美國評論中國海南省實施南中國海漁業管制規定,警告此舉「具挑釁性且有潛在危險」。
此前,海南省於元旦日實施關於《漁業法》的本地立法,規定外國漁船必須獲得許可才能進入海南省所轄海域作業。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薩基星期四(1月9日)說,中國的單方面舉動不利於透過東盟解決爭端,美國「當然」對中國的立法行動感到擔憂。
中國外交部稱,海南省的做法「完全正常」。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星期四在北京說:「中國是海洋國家,沿海省份根據國家法律制訂地方法規,規範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利用和管理,完全是正常的、例行的做法。」
她說,海南省的有關立法早於1993年制定,這次生效的是第二次修訂,「目的是為了加強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維護漁業生產者合法權益,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促進漁業可持續健康發展,保護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
普薩基則說,南海爭議的有關各方應當避免採取單方面行動,以免妨礙透過外交等和平途徑解決爭端的可能。
她還說,中國宣稱擁有這廣泛海域的主權,但並未提出任何說明或國際法上的根據。
充公與罰款
中國與南海多個周邊國家在該區域有主權爭議,其中以越南和菲律賓的爭端最為尖銳。
元旦日實施的新版《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要求外國人、外國漁船進入海南管轄水域進行漁業生產或漁業資源調查活動,應當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新規章還說,如果未經中國方面的許可而進入該海域的船隻,可能被收繳漁具和捕獲的魚,並面臨最高5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路透社星期五(10日)引述越南外交部發言人梁青毅回應說,任何外國人員在沒有越南允許下在該區域活動,都是非法和毫無根據的。
菲律賓外交部發言人埃爾南德斯星期四說,馬尼拉政府已經要求該國駐北京大使館獲取關於這一新管理規章的更多信息。
台灣也表態稱「不予承認」海南省的新規定。外交部發言人高安星期四說,不論就歷史、地理和國際法,南沙、西沙、中沙和東沙群島及其周邊水域都屬於中華民國,主權不容置疑。
高安說:「中華民國政府呼籲相關各方應自我節制,透過協商對話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
(編譯:葉靖斯 責編: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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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中共在爭議尚未擺平的海域來個無風起浪,實施《南中國海漁業管制規定》,不是危險的挑釁是什麼?套用中共慣常加諸人民的用語,此舉該列為【尋釁滋事】準沒錯吧!在中國大陸,【尋釁滋事】者該當何罪?<strong>孟光, Hong Kong</strong><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