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前首富黄光裕二审维持原判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星期一(8月30日)對中國前首富黃光裕做出維持原判的二審判決。
黃光裕在5月份因非法經營、單位行為和內幕交易罪被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4年徒刑。
他還被沒收個人財產兩億元人民幣和罰款六億元人民幣。
黃光裕在上訴中提出不承認非法經營罪,同時認為內幕交易罪法庭量刑過重。
但是二審裁決維持了原判。
不過黃光裕的妻子杜鵑二審獲得改判緩刑,並當庭獲釋。
杜鵑因內幕交易罪一審被判刑三年半,並被罰款兩億元人民幣。
二審改判她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
中國媒體透露,杜鵑已經繳納了全部罰款,黃光裕也繳納了部分罰款。
另外,與黃光裕以及杜鵑同案被判刑三年的前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鐘民也被裁決維持原判。
許鐘民因內幕交易罪、洩露內幕信息罪以及單位行賄罪被判刑三年,罰款一億元。
黃光裕是中國著名的電器零售商家「國美電器」的創始人。
他在2008年被評為中國首富,同年年底遭當局調查和被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