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前首富黄光裕二审维持原判

前中国首富黄光裕
图像加注文字,二审裁决维持了对黄光裕14年徒刑的判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星期一(8月30日)对中国前首富黄光裕做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黄光裕在5月份因非法经营、单位行为和内幕交易罪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4年徒刑。

他还被没收个人财产两亿元人民币和罚款六亿元人民币。

黄光裕在上诉中提出不承认非法经营罪,同时认为内幕交易罪法庭量刑过重。

但是二审裁决维持了原判。

不过黄光裕的妻子杜鹃二审获得改判缓刑,并当庭获释。

杜鹃因内幕交易罪一审被判刑三年半,并被罚款两亿元人民币。

二审改判她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中国媒体透露,杜鹃已经缴纳了全部罚款,黄光裕也缴纳了部分罚款。

另外,与黄光裕以及杜鹃同案被判刑三年的前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钟民也被裁决维持原判。

许钟民因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被判刑三年,罚款一亿元。

黄光裕是中国著名的电器零售商家“国美电器”的创始人。

他在2008年被评为中国首富,同年年底遭当局调查和被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