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院暂不准关西核电厂发电机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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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井县地方法院下令暂时不准位于该县高滨町的核电厂重新启动该厂3号与4号核能发电机。
9名福井县的居民向法院提出诉讼,指关西电力属下的该核电厂有安全疑虑,要求法院下达“假处分”命令,禁止核电厂的两座核能反应炉(反应堆)恢复运转。
关西电力则反辩说该核电厂的安全规定完全符合规管单位--日本原子力规制委员会的规定。
但是承审法官樋口英明说,目前的安全规定过于宽松,就连东日本大地震引发福岛核电厂危机之后实施的新规定,都不够严格。
裁决文说,即便是符合了规定,也不见得能够确保核能发电不会发生问题。
原告代表律师对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形容这是“日本脱离核能发电的第一步”,并且指责日本政府制定的安全规定不够严格。
关西电力则对此裁决表示极为遗憾而且“极为无法接受”,声称将尽速提出上诉。
福岛核电厂危机之后,日本下令所有核电厂停止运转进行安全检查,除了福井县核电厂的另外两座核能反应炉曾经在2012和2013年之间短暂地运行之外,其他的核能反应炉迄今尚未恢复运转。
日本南部有两座核能反应炉原定在今年年底之前恢复运转,但是也面临了居民提出诉讼要求暂停的问题。
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强调说,虽然有这些阻碍,但日本政府重启核能发电的政策不会改变。
(撰稿:威克 / 责编:晧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