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法院暫不准關西核電廠發電機重啟

提出訴訟的居民歡迎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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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加註文字,提出訴訟的居民歡迎裁決

日本福井縣地方法院下令暫時不准位於該縣高濱町的核電廠重新啟動該廠3號與4號核能發電機。

9名福井縣的居民向法院提出訴訟,指關西電力屬下的該核電廠有安全疑慮,要求法院下達「假處分」命令,禁止核電廠的兩座核能反應爐(反應堆)恢復運轉。

關西電力則反辯說該核電廠的安全規定完全符合規管單位--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的規定。

但是承審法官樋口英明說,目前的安全規定過於寬鬆,就連東日本大地震引發福島核電廠危機之後實施的新規定,都不夠嚴格。

裁決文說,即便是符合了規定,也不見得能夠確保核能發電不會發生問題。

原告代表律師對法院的裁決表示歡迎,形容這是「日本脫離核能發電的第一步」,並且指責日本政府制定的安全規定不夠嚴格。

關西電力則對此裁決表示極為遺憾而且「極為無法接受」,聲稱將盡速提出上訴。

福島核電廠危機之後,日本下令所有核電廠停止運轉進行安全檢查,除了福井縣核電廠的另外兩座核能反應爐曾經在2012和2013年之間短暫地運行之外,其他的核能反應爐迄今尚未恢復運轉。

日本南部有兩座核能反應爐原定在今年年底之前恢復運轉,但是也面臨了居民提出訴訟要求暫停的問題。

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強調說,雖然有這些阻礙,但日本政府重啟核能發電的政策不會改變。

(撰稿:威克 / 責編:晧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