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中国:是谁剥了棕熊的皮?

棕熊
图像加注文字,棕熊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保护的动物之一
    • Author, 刘鹏
    • Role, 中国网友

6月19日,一只棕熊出现在青海省德令哈市尕海镇的牧场上,牧民和当地森林公安将之抓获后交由警方“保护”,不久却发现棕熊惨遭剥皮砍掌。20日,新华社记者在采访当地后透露,官方称熊是因处理不当窒息死亡的,之所以剥皮是按上级要求制作标本,用于科研。(6月21日《南方都市报》)

棕熊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08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保护的动物之一。在中国,棕熊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青海这只棕熊出现在人类活动区域,不管其原因是什么,人类都没有权力剥夺他的生命。而在捕获的过程中,棕熊并没有受伤,却在处置时因为处理不当死亡。不管怎么说,都难以让人相信,并且不由生出许多疑问和悲愤。

据当地官方的说法,处理时,对棕熊进行了铁丝捆嘴,从而致其窒息死亡。这不得不让人质问:做为专业的林业管理以及森林公安部门,难道对被捕获的野生动物,只剩下了铁丝捆嘴这样的原始处理方式?为何不关入铁笼或者使用其它有利于棕熊生命安全的方式?而铁丝捆嘴是谁的主意?捆嘴之前又没有考虑到会造成棕熊窒息?如此简单的问题,普通人尚能想到,何以专业的林业、公安等部门,却做不好?

我们再退一万步说,棕熊死亡之后,又为何要将其剥皮,甚至砍掌?制作标本和用于科研是哪个上级部门的要求?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保护和死亡之后,相关处理与处置是否有既定的规定和程序,当地相关部门在数小时之内,是否已经走完了这些程序?剥皮、砍掌是为了制作什么样的标本和进行什么样的科研?

一只棕熊,一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死了,不是死在野外,也不是死在违法捕猎者的手下,而是死在有义务保护它的公安部门。这岂能不让人痛心?一只野生动物,一个濒危动物死了,我们还没有来得及表达惋惜之情,其却已经被砍掌与剥皮。这又岂能不让人愤怒?

当保护动物者对动物失去了爱护之心,当相关法律、规则的维护者,成了法律和规则的最大破坏者,一只棕熊的死亡,又有什么奇怪呢?谁捆的熊嘴、谁砍的熊掌、谁剥的熊皮?谁在无视动物生命、谁在藐视法规的威严、谁在破坏规则和正义?谁又能告诉我们这些问题的答案?

棕熊死了,人们对相关部门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能力等的信任之心显然也死了;二级保护动物被剥皮,相关动物保护法律和规定、相关社会规则和公平,相关信息的公开要求,相关程序的正义等,显然也已经被活生生地剥皮,剥得赤裸裸,剥得让人心惊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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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反馈

當一班人連自己的同胞自己的民族也可以大量迫害濫殺,【喪失了】好生之德,【使】狠毒,【惡】憐憫,一隻棕熊的死亡,真的是【有什麼奇怪】呢?<strong>孟光, Hong 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