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谈中国:保护幼女不被侵害 全社会应该行动起来

- Author, 程奎星
- Role, 中国网友
近日,广东阳春和浙江金华接连发生未成年幼女被侵害案件,再次引发社会关注。为何幼女侵害案件时有发生,以至于形成常态。一个是学校校长,一个是医院院长,原本属于社会上层精英人士,为何就成了侵害幼女的魔鬼,这种案件到底该如何避免,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孩子,社会到底该怎样给祖国花朵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成长的环境,我们不得不反思这个沉重的话题。
未成年幼女案件接连发生,震惊社会,触痛良知,我们在为花朵饱受摧残而痛心不已时,这种禽兽不如的魔鬼犯罪,让我们咬牙切齿。面对一再发生的幼女被侵害案件,这让我们无法接受现实,家长的撕心裂肺背后是孩子一生无法弥补的创伤,而这样的案件一次次发生都是在社会道德伤口上撒盐,都是在轻蔑法律威严。作为社会大家庭的一员,我们为自己没有保护好我们的花朵而深深自责,也不禁要向全社会发出这样的质疑“难道我们就无能无力么,如果我们连祖国的花朵都保护不了,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谈论道德,敬畏法律?”
虽然,笔者未做统计,但仅仅今年发生的未成年幼女侵害案件就隔三叉四出来刺痛我们的神经,时至今天,我们真得无法再坐以待毙,漠视这种惨绝人伦的罪恶再次发生。全国各地频传噩耗,肮脏与罪恶的魔爪一次次伸向幼小脆弱的花朵,从城市到乡村,从校园到社会,权势与金钱把幼小的生灵绑架在色欲之下,让人愤恨交加,让社会痛心不已。为何包括作家韩寒、社会学者与法律人士在内,社会各界普遍要求废除刑法中的嫖宿幼女罪,加大对未成年幼女侵害案件的罪责追加,这足以说明接连出现,甚至演变成常态的未成年幼女被侵害案件,已经引发社会一致谴责,我们再也无法容忍这样的罪恶在文明社会发生。
纵观近几年接连发生的幼女侵害案件,我们不难总结出一些相似之处。很明显,实施侵害幼女的犯罪分子,比起幼小的花朵,都是强势,面对这样的处境,就如同老鹰捉小鸡,未成年幼女在身心发育不全的情况下,不可能有效抵抗,犯罪份子往往轻易得逞。再就是我们不得不反思的道德沦陷,综合一些幼女侵害案,我们发现实施犯罪的大多数罪犯是一些要么权利在手,要么金钱富足,要么有权有势,一些公职人员,企业老板,校长、院长,这样生活在社会上层的所谓精英人士却成了败坏社会道德的败类,触犯法律的犯罪份子。另外一个引发社会共鸣的声音,对幼女侵害案件的法律惩治过轻,不足以震慑犯罪,已经形成一种共同全民观点。
在遭遇侵害的幼女中,有相当一部分孩子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是家长留给老人代管的留守儿童,他们缺乏有效保护与社会关爱。另外,尽管性教育还在国内存在普遍争议,到底性教育从哪个年龄段开始,以何种方式展开,这还是我们教育要面对与跟进的漏洞。不得不承认,我们孩子性教育的空白,是造成幼女在无知的情况下被引诱迷惑,让犯罪分子轻易得逞的另一个原因,要知道香港的性教育从幼儿园就开始启蒙。在就是不得不说,一些权势者,一些富足者,掌握公权与公共事业领导者的上层人士,他们不是不懂法律,不是不知道这种罪恶与魔鬼无异,却明知故犯将色欲发泄到幼小生灵身上,这些葬送起码人性的败类需要的是社会道德的鞭策,法律威严的严惩。
究竟该如何打击这种“禽兽犯罪”,我们整个社会,包括教育、法律的适时跟进,包括家长、社会的防范,都有必要行动起来,这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保护花朵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儿童的合法权益,这是一项全民、全社会的工程。我们都会有自己的孩子,也包括那些犯罪者,我们都知道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竭尽一切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
无论如何,我们所有的人都该行动起来,不要让我们的孩子在受到伤害,再也不要传来这样的噩耗,这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本文不代表BBC的立场和观点。网友如要发表评论,请使用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