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占中”被殴示威者曾健超获刑将上诉

资料图片:曾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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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加注文字,曾健超当庭表示上诉。目前他获准保释等候上诉。(资料图片)

香港公民党成员曾健超因为2014年参与“占中”运动期间袭击警员并拒捕,周一(30日)被法院判刑5周,但他决定上诉。

曾健超于前年底参与“占中”时,用液体泼向执法的警员,之后被捕。

九龙城裁判法院上周判处曾健超袭警及拒捕罪名成立,裁判官指曾健超的袭警行为“绝不轻惩”,用液体泼向无辜及素未谋面的警员,是挑衅及侮辱警方。

曾健超当庭表示上诉。目前他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占中”期间,警方逮捕了许多人,但曾健超被判的刑期算是较重。

案件上周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宣判,曾健超一项袭警罪及两项拒捕罪成立。裁判官警方证人证供可信。

检察官指控曾健超于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高处向11名警方人员泼淋有味液体,并反抗4名警员的拘捕。

不过,事发当天有电视台拍到7名警察涉嫌将曾健超移到一处暗角,对他拳打脚踢。片段曝光让舆论哗然。

新闻影片

事件发生时,警察正在驱散金钟龙和道行政长官办公室外的示威者,而其后曾健超被警方制服。

同时,有电视台摄影片段显示,曾健超亦曾于高处向警察泼淋液体。

控辩双方曾就呈堂证物之一——在亚洲电视播出的新闻影片——能否毫无合理怀疑地证明曾健超的身份展开辩论,裁判官最终接纳这段视频为可信证物。

曾健超一案惹起不少关注,不少人批评香港律政司拖延起诉涉嫌殴打曾健超的7名警员。

结果事隔一年,香港律政司于去年的10月15日同时检控7名警员和曾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