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长:“现行劳动法对企业员工保护失衡”

图像来源,Reuters
中国财政部长楼继伟周一(7号)在中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和员工的保护不平衡,不适用于灵活用工企业。对在职员工保护较大,并歧视新入职的劳工。
楼继伟解释目前中国的《劳动合同法》构建在标准工时上,所以不适合于灵活用工模式。并对外贸加工企业带来困难。
楼继伟还在记者会上评价近几年中国薪酬的上涨超过了劳动生产率,并表示,长期这样是不可持续的。
中国劳工成本的增加也成为一些台商和外资资本转移的因素。作为中国加工业大省,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去年的省长咨询会上也承认,一些资本开始转移到东南亚国家,广东的企业发展受到用工成本增加的压力。
资本转移,就业减少,楼继伟称,最终损害的是劳动者。中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开始实施,法律规定企业不得随意开除员工。
楼继伟称,这对新入职的人是歧视的,并且影响生产效率。他进一步举例称,一个职工如果工作不努力,企业很难对他进行处理,比如解雇,那么位置就占着,对新入职的就形成歧视。
此前,楼继伟还在2月中国经济50论坛2016年会上表示,工资过快增长降低投资意愿。
现场有记者问及是否有机会修订该法时,楼继伟回应称,中国财政部看到问题要指出来,但修法不是财政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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