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捷运杀人犯郑捷首度在法庭上道歉

郑捷

图像来源,NCA

图像加注文字,郑捷在二审法庭说他对被害人感到抱歉。
    • Author, 林楠森
    • Role, BBC中文网台湾特约记者

在台北捷运随机杀人的郑捷在司法二审法庭上首度对被他杀害者家属道歉,他此前在一审已被判处四个死刑。

据一审法庭对郑捷的判决,法官说他"恶性重大至极,人神共愤,且难以教化,本院欲求其生而不可得,被告郑捷应与社会永久隔离"。

当时的判决书并说郑捷犯后"无丝毫愧疚之意,更无悔悟之心,犯后态度恶劣至极"。

郑捷在二审法庭说他对被害人感到抱歉,并说他知道自己除了死刑外没有别的判刑可能,但他同时也向法官抱怨对他有利的证据都没有调查。

此前宣称是因没勇气自杀而随机杀人以被判死刑来结束生命的郑捷,眼下要求法庭对他有利证据进行调查的说法,遭到被害者家属愤怒回应。

郑捷在二审先前的开庭时也曾通过律师表示要向受害者致歉,但当时遭到受害者家属拒绝并批判他是为求不死而演戏,在他这次说出道歉字眼后,出庭的受害者家属仍拒绝接受。

而郑捷抱怨没被法庭调查的"有利证据",据台媒引述其律师说,是其有无被教化、矫正的可能,及其患有的甲状腺疾病。

律师批评法官与检察官说,一般民众可能不懂法律正当程序要求,但司法人员应该维护法律,而不是按民意进行审判。

若从网络上反映的民意来看,一面倒的声音要求对郑捷判处死刑,法律扶助基金会指派为其辩护的三名律师,也遭到了网络上不少跶伐。

就台湾过去曾判死后来又被司法确认的冤案来说,司法人员便宜行事或是不调查对被告有利证据,是后来经过冗常程序后翻案的关键原因。

不过与那些凶手按自白或证人指控等证据拼凑成案的司法冤案不同的是,郑捷随机杀人的事实,在众多目击者及录像证据下,并没有遭司法冤枉指控的可能。

(责编:董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