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黄英豪涉行贿被香港廉署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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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投资公司董事黄英豪以及另外两人因涉嫌行贿,被香港廉政公署(ICAC)正式起诉。
廉政公署在8月1日公告,分别起诉“Perfect Ace Investments Limited”(PAIL)投资公司的现职董事黄英豪,及两名前任董事徐传顺和尹应能,控告三人在2007年PAIL公司与海域化工集团(后更名为“香港资源”)商议后者重组协议期间向有关执行董事提供利益,以换取服务合约;同时指控黄英豪在2009年以180万港元认购1500万股香港资源优先股的一元认股权,作为有关执行董事参与香港资源收购金至尊五间附属公司的报酬。
三人目前获准保释,将与8月5日到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被控两项控罪的黄英豪同时是中国全国政协委员。
香港媒体报道指,有关案件在2011年已经展开调查,历时四年后方提出正式起诉,黄英豪和徐传顺在此前均曾否认触犯法律。
公开资料显示,52岁的黄英豪担任的公职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他有律师背景,出身于律师世家,父亲黄乾亨在香港担任执业律师逾50年,他本人则在1988年成为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理事。
他在1998年获选香港十大杰出青年,2003年成为世界十大杰出青年,2005年被香港特区政府颁授“铜紫荆星章”。
香港《苹果日报》引述黄英豪在2009年接受访问时表示,他在2005年应当时在证监会工作的尹应能邀请,一同收购一家创业板公司,数年后退股离场,随后又合作收购金至尊五间附属公司。该报指黄英豪在当时的账面大赚了七倍,形容他是“金融海啸大赢家”。
(编写/责编:列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