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丫海难:海泰号船长误杀罪成

搬运人员从香港南丫岛岸边吊运移走南丫四号残骸(14/10/2012)

图像来源,AFP

图像加注文字,南丫岛撞船事件是香港40年以来最严重的一起海难事故。

南丫海难两名船长被控误杀案,陪审团退庭四日后有裁决,次被告“海泰号”船长黎细明,陪审团以7比2,裁定他39项误杀罪名成立。

首被告“南丫四号”船长周志伟,陪审团以8比1,裁定他误杀罪名不成立;但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及交替控罪,罪名成立。

法官下星期一听取辩方求情后,最快同日宣判。两名被告不准保释,要还押候判。

黎细明及周志伟的代表律师都表示,尚未决定是否提出上诉。

黎细明的律师透露,已经呈交家人、同事的求情信及心理报告,而黎细明在发生海难之后非常抑郁。

周志伟的律师也表示,正准备周志伟的心理报告,而周志伟在意外后,身体及精神亦出现问题。

2012年国庆当晚,接载港灯员工及亲友观赏烟花的船只“南丫四号”前往维多利亚港观看国庆烟花表演,与港九小轮“海泰号”相撞,造成“南丫四号”39人死亡。

事故造成了南丫四号的沉没,39人丧生,其中包括8名10岁以下儿童。

(撰稿/责编:路西)